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亦称黑龙江省公安厅人民警察训练中心)是一所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同时承担全省公安机关的重要培训任务,作为其核心培训基地。学院由黑龙江省公安厅主管,教育教学业务接受黑龙江省教育厅指导。
学院的历史可追溯至1946年,最初由黑龙江省政法干部学校和黑龙江省人民警察学校合并而成。1978年,学院开始开展中专学历教育;1984年至1989年间,举办了痕迹检验与刑事侦查专业的专科班。1998年至2003年,学院与黑龙江大学合作办学,共同成立黑龙江大学警官学院,致力于培养专科层次的公安专门人才。2003年3月,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2009年4月,经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学院更名为黑龙江省公安厅人民警察训练中心;2010年4月,经批准再次加挂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牌子。
学院坐落于风景如画的松花江北岸哈尔滨利民开发区,占地面积达4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2万平方米。校园内建有教学楼、行政楼、学生宿舍、图书馆、查缉战术训练馆、篮球馆、射击馆、标准田径场及各类球类场地,还设有“南湖绿色立体生态种植养殖基地”等办公、教学和生活设施。校园环境优美,育人氛围浓厚,教学条件优越。
目前,学院共有教职工313人,其中专任教师159人。学院设有侦查系、治安管理系、刑事技术系、警察战术训练系、法律系、交通管理系、公安信息化与网络安全系、政治理论教研部、警务心理教研部、基础教研部等10个教学系部,开设刑事侦查、治安管理、刑事科学技术、道路交通管理、警务指挥与战术、网络安全与执法等6个公安专业。经教育部批准,学院自2017年起恢复学历教育招生,截至2024年,已累计完成2385人的学历教育培养工作。自2021年以来,学院共开展各类别民警训练86期,培训学员达54443人次;继续教育培训5136人次,被主办院校多次授予“先进校外教学点”荣誉称号,并荣获“2019-2023年全省政法先进集体”称号。学院积极推进文明创建工作,突出党建引领,聚焦思想道德、领导班子、师德师风、校园文化、优美环境、阵地管理等六大建设,以综合评分第11名、高职院校第一名的成绩,被确定为第二十届省级文明校园标兵学校。学院团委荣获“全省五四红旗团委”称号;教师队伍中涌现出全省师德先进个人、全省高校教学名师、全省公安机关教育训练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多名教师获得“全国公安教育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全国公安高等教育教学名师”“全国公安系统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
作为东北地区公安职业教育的发源地,学院自成立以来,为全国及全省各级公安政法机关培养和输送了大量业务骨干与专门人才。近年来,学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以及“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的标准,围绕“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办学、高标准育才”的目标,秉承“勤学苦练、忠诚为民”的校训,聚焦创建重点公安院校的愿景,扎实推进师资队伍、专业特色、校园文化和保障体系建设。学院依托“树型专业课程衔接体系”这一国家级教学成果,推动公安院校全景式课程育人实践项目,多项教科研项目荣获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学院还建设了全国唯一以公安高技能人才命名的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崔道植技能大师工作室”,并成立了全国首家“多模态综合心理测评实验室”,这也是全国公安系统首家开展思想状况测评及相关技术培训的单位。学院创新打造了新型警务技术孵化基地和龙江公安精神谱系德育高地。同时,学院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广泛开展对俄国际学术交流合作活动,并当选为中俄职业教育联盟常务理事单位。目前,学院已形成学历教育与在职培训并重、学历教育与成人教育同步、教学科研实战一体化、具有鲜明公安特色的办学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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