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女子学院排名怎么样,中华女子学院排名怎么样

# 中华女子学院发展历程

中华女子学院作为中国第一所公办全日制女子普通本科院校,其发展历程可追溯至新中国成立初期。从1949年创办至今,学校经历了多次更名、转型与扩建,逐步从一所职业学校成长为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综合性女子高等院校。以下为该校自1949年以来的重要发展节点。

## 新中国妇女职业学校(1949—1950年)

**1949年:学校成立,定名为“新中国妇女职业学校”**

1949年7月,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正式接管了原河北省立北平女子职业学校。同年8月15日,经全国民主妇联第八次常委会批准,该校正式更名为“新中国妇女职业学校”,标志着新中国第一所专门培养妇女干部的学校诞生。

**1950年:首批400名学员毕业并奔赴工作岗位**

1950年7月,学校首批400名学员圆满完成学业,经中共中央华北局组织部分配,分赴全国各地工作。这批毕业生的足迹几乎覆盖了全国各省市及少数民族地区,甚至包括新疆、西藏等边远地区。朝鲜战争爆发后,其中十余名毕业生主动请缨,奔赴前线参加抗美援朝战争。

## 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妇女干部学校(1950—1984年)

**1950年:更名为“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妇女干部学校”**

1950年7月,“新中国妇女职业学校”正式更名为“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妇女干部学校”,成为全国民主妇联专门培养妇女干部和妇女人才的重要基地。该校为国家输送了大批县妇联主任以上干部、女法官以及保教干部。

**1961年:学校停办**

根据中共中央1960年作出的精简机构决定,1961年3月,全国妇联书记处决定停办妇女干部学校,学校暂时中止办学。

**1978年:恢复办学**

1978年9月,康克清同志在第四次全国妇女代表大会上提议恢复妇女干部学校。随后,全国妇联党组迅速成立恢复妇干校筹备组。筹备组成员克服重重困难,重新创业,最终于1979年3月实现学校复课,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正轨。

## 全国妇联管理干部学院(1984—1987年)

**1984年:学校更名并获批成为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

1984年3月,学校更名为“全国妇联管理干部学院”。同年7月,经教育部批准,该校成为全国首批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之一。学校开始举办两年制大专班,并相继创建了妇女运动、学前教育管理、法律三个系。

## 中国妇女管理干部学院(1987—1995年)

**1987年:更名为“中国妇女管理干部学院”**

1987年8月,学校再次更名为“中国妇女管理干部学院”,并开始面向全国社会各界招收女生,同时开展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

**1991年:通过北京市成人高等学校评估**

1991年6月,经北京市成人高等学校评估小组评估,学校顺利进入A级院校行列,办学质量获得高度认可。

**1993年:中华女子学院奠基典礼举行**

1990年春节,全国妇联主席陈慕华率书记处班子到学院现场办公,明确提出要选址扩建,将学院打造为一所女子大学。1993年1月,为纪念宋庆龄诞辰一百周年,中华女子学院奠基典礼隆重举行,“中华女子学院工程”被正式列入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中国组委会的议事日程。

## 中华女子学院(1995年至今)

**1995年:正式更名为“中华女子学院”**

经国家教委批准,1995年8月,学校正式更名为“中华女子学院”。作为成人高校,该校开始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成为一所成人高等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并存的院校。同年12月,学校由地安门旧址迁至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新校区。当时设有社会工作管理系、学前教育管理系、法律系、秘书系、经济管理系、外语系六个系。

**2002年:转制为普通本科院校**

2002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转制为普通本科院校,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同时举办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

**2003年:获批成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2003年4月,经教育部专家组考察、审议,学校被正式批准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2006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

2005年11月,学校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06年,教育部下发教高函〔2006〕9号文件,确认学校顺利通过评估。

**2007年:签订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

2007年9月,学校与东北师范大学签订协议,联合培养社会工作、女性学、会计学、法学和学前教育五个专业方向的研究生。

**2010年:实施学科建设规划,调整教学机构**

学校根据《中华女子学院2008—2010年学科建设规划实施方案》进行了教学机构调整,设立七个二级学院和三系二部,即社会与法学院、管理学院、教育学院、艺术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中华高丽(职业)学院、外语系、计算机系、金融系、公共教学部、体育教学部。

**2011年:成立中华女子学院理事会**

2011年3月,学校成立中华女子学院理事会,旨在完善学校治理结构,探索建立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

**2013年:首次招收研究生**

2012年,学校获批成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工作单位。2013年,首批30名社会工作专业研究生入学。

**2019年:加挂“全国妇联干部培训学院”牌子**

学校围绕和服务党的妇女群众工作大局,以培训妇联干部、妇女干部为主责主业,着力将学院建设成为妇联干部、妇女干部培训的重要阵地。

**2021年:获批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2021年11月5日,学校正式获批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实现历史性突破。新增法律硕士、社会工作硕士、教育硕士三个专业硕士授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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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网站:** www.cwu.edu.cn

**本站最后更新时间:**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