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怎么样,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排名怎么样

**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发展纪实:传承与创新并重,铸就高原公安教育新篇章**

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作为西藏自治区公安教育的重要阵地,其发展历程可追溯至1956年9月设立的西藏公安训练班。1957年7月至1959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该训练班迁至北京,在中央人民公安学院(现公安大学)内设立西藏班。1960年4月,西藏班返回拉萨办学,更名为自治区公安学校。此后,学校历经多次更名与调整:1965年3月改称西藏自治区政法干校,1973年6月更名为西藏自治区公安局公安学校,1974年12月恢复为西藏自治区政法干校,1978年5月再次复称西藏自治区公安局公安学校。1980年11月,经自治区政府批准,学校正式更名为西藏自治区人民警察学校,隶属自治区公安厅,并启动学历教育。2003年4月16日,经教育部批准,学校升格为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同年9月8日挂牌并开始招生。

学校为政法序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厅级建制,由西藏自治区公安厅主管。内部设有办公室、政工人事处(纪检监察室)、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总务处、侦查系、治安管理系、警察管理系、法律系、基础部、培训部、科研所等12个副县级机构,总编制375人。现有教职工135人,其中专职教师68人,援藏教师10人。在校生1318人,包括普通专科生880人、试点班289人、函授生149人。学校开设警察管理、治安管理、侦查、国内安全保卫、交通管理工程、经济犯罪侦查、信息安全与网络监察、公安文秘8个专业,学制三年。

多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亲切关怀下,在公安厅的正确领导和教育厅的大力指导下,学校党委带领全体教职工,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高度的责任感推动公安教育发展。学校坚持政治建校、从严治校,不断改革创新,扎实工作,使管理、教学逐步走向规范化和正规化。从1980年的中专教育到如今的大专教育,29年间,学校培养了大批符合西藏公安工作特点的实用型人才,累计为全区公安战线输送2600多名公安专业毕业生,培训在职民警10000多人次,培训保安等人员1800多名。毕业生遍布全区各级公安机关,绝大多数已成为业务骨干,部分已走上处、局、科、所、队等领导岗位,在维护西藏稳定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学校始终将“政治建校”作为根本遵循,致力于培养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具备创新意识和能力,适应新时期警务工作需求,能够在实战中做到“打得赢、说得过、追得上”的新型公安人才。

为突出公安院校办学特色,提升学生动手能力,学校高度重视实验室建设。目前,已建成痕迹检验室、模拟审讯室、尸体解剖室、刑事照相实验室、文件检验实验室、侦查实验室、多媒体语音室、微机室等,85%的科目实现多媒体教学。学校规划进一步加大实验室建设力度,重点打造物证检验、法化、刑事照相实验室,力争将其建设成为西藏刑事科学技术和物证检验的重要基地。

通过多年努力,学校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就。曾荣获“全国文明礼貌月活动先进集体”“全国公安战线文明单位”“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自治区文明学校”“五四红旗团委”“取缔‘冲拉亚岁’先进集体”“民族团结先进集体”等称号,并在全区大型安全保卫活动中多次获得嘉奖。特别是2008年以来,全校师生在维稳执勤及反分裂斗争中,经受住血与火、生与死的考验,以执著和勇敢树立了人民警察和预备警官的良好形象,圆满完成上级赋予的各项任务,为维护西藏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展望未来,学校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全区公安工作为核心,以培养公安实用型专门人才为重点,科学构建学科专业、实验、训练体系,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队伍管理与建设,不断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为构建和谐西藏、平安西藏、小康西藏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