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准考证照片采集要求及技术规范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电子照片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导读说明** 为保障自学考试考生身份核验的准确性及毕业审核的规范性,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对准考证电子照片的采集制定了明确的技术与内容标准。以下规范适用于所有考生,涵盖照片的基本要求、拍摄环境、人物姿态、衣着规范、照明条件及电子文件格式等关键要素。考生应严格按照本规范准备照片,任何不符合要求的图像均可能影响考试入场及毕业申请,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基本要求** 1. 准考证电子照片须为考生本人近期(通常指一年以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电子文件。 2. 照片应真实反映考生本人当前面貌。严禁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形处理,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美化或修饰。 3. 照片须对焦清晰、层次分明、色彩真实、无明显变形或扭曲。 4. 除人物头像外,照片中不得出现边框、文字、图案等额外元素。 5. 该照片为考生准考证唯一使用的图像,将用于考试现场的人像比对识别及毕业申请时的照片审核。凡因照片不合格影响考试或毕业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拍照要求** 1. **背景**:背景颜色应均匀一致,无渐变、阴影或其他人物、物体。推荐使用浅蓝色(参考RGB值<100,197,255>)、白色(参考RGB值<255,255,255>)或浅灰色(参考RGB值<240,240,240>)。 2. **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平视前方,两耳对称可见,双肩保持水平,嘴唇自然闭合。 3. **眼镜、饰品及遮挡物**: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使用有色镜片(包括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镜片不得反光。除因宗教、医疗或文化需要外,不得佩戴帽子、头巾等头部覆盖物;若确需佩戴,不得遮挡面部或产生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装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或耳朵。不建议化妆(饰品、眼镜等对面部特征的遮挡可能影响考试期间的身份核验)。 4. **衣着**:服装颜色应与背景色有明显区别,避免穿着复杂图案或条纹的衣物。

**三、照明光线** 1. 照明应均匀,面部曝光均匀,无显著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现象。 2. 建议使用两只光源(色温在5500K至5600K之间),光源高度与被拍摄者肩部齐平,分别位于被拍摄者左右两侧各45度角,光源指向头部,距离被拍摄者1.5米至2米。

**四、电子图像文件** 1. 电子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为300dpi,采用24位真彩色。文件格式须为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通常在20KB至40KB之间,文件扩展名为JPG。 2. 人物头像在图像矩形框内应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线与图像上边沿的距离为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与图像上边沿的距离为200像素至300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为180像素至300像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