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指南
**报名平台入口**:云南省自学考试管理平台(网址:https://zk.ynzs.cn) **重要提示**:云南省2023年4月第89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定于4月15日至16日举行。为方便广大考生顺利完成报名,现将本次考试的相关报考事项公告如下,请仔细阅读并按要求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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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考试时间 本次考试时间为2023年4月15日至16日,具体安排为: - 上午:9:00~11:30 - 下午:14:30~17:00
各专业开考课程、考试安排、使用教材及课程设置与学分等信息,详见附件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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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及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照《条例》规定及我省开考专业考试计划,自愿选择专业报考。对于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符合相应规定。 (二)自学考试学历层次分为专科和本科: 1. **报考专科**:无学历要求。若考生未取得高中、中专、中技、职高毕业文凭,须加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代码:00018)和“大学语文”(课程代码:04729)两门统考课程中的任意一门。若专业考试计划中已包含其中一门,则加考另一门;若两门均已包含,则无需额外加考。 2. **申请本科毕业**:须进行前置学历校验,必须提供国家承认学历(包括普通全日制高校、成人高校、自学考试等)的专科毕业证书。 (三)鼓励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的原则选择专业报考。 (四)病残者应选报与自身身体条件相适应的专业,确保不影响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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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9:00至3月9日17:00。考生须在此期间登录“云南省自学考试管理平台”(网址:https://zk.ynzs.cn,下同)完成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期间如遇节假日,系统正常开放)。
**温馨提示**: 1. 请下载《考生使用手册》了解注册及报名流程。 2. 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报名操作。 3. 报名系统仅在报名期间开放,请务必按时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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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报名流程及缴费说明 本次报名全程在线完成,无需现场确认。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网上报名,可联系各确认点进行人工认证(各确认点联系方式见附件4)。
##### (一)新考生报名流程 1. **注册**:登录“云南省自学考试管理平台”,根据提示完善个人信息。注册成功后,系统将生成12位全数字准考证号,考生可使用该准考证号及手机短信发送的初始密码登录。该准考证号可重复使用,下次报名时可直接登录,无需再次注册。每位考生最多可注册3个准考证号。 2. **待办事项**:登录后,须完成“待办事项”方可继续操作。 3. **报考课程**:进入“我要报考”模块,根据提示选择本次需报考的课程并完成缴费,即视为报考成功。
##### (二)老考生报名流程 1. 持有“13位含字母准考证号”的考生,需重新注册“12位全数字准考证号”进行报名。原“13位含字母准考证号”下的成绩可在毕业时合并至新准考证号下。 2. 2022年10月及以前已注册并拥有“12位全数字准考证号”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3. 老考生报考课程流程与新考生第3点“报考课程”相同。如忘记准考证号或密码,可使用“忘记准考证号”或“忘记密码”功能,按页面提示操作。
##### (三)报考加试课程流程 进入“选择报考课程”页面,选择加试课程对应的考试时间,点击“选择课程”,再点击“我要报考加试课程”即可。
##### (四)考试地点选择 考生应选择户籍地或常驻地(工作、生活、学校所在地)报考。本次考试在全省16个州市均设有考点,具体考试地点由考生选择的报名确认点所在州市统一安排。
##### (五)缴费说明 根据云发改收费〔2006〕98号文件,课程报考费为32元/门。缴费前请仔细核对所有信息。若课程报考错误且已缴费成功,将无法更改或退费,只能重新注册新考号并重新报名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报名缴费成功后,若考生未参加考试,报名费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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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打印准考证 2023年4月11日9:00起,考生可登录“云南省自学考试管理平台”,进入“我要报考”页面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须使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在正反面做任何标记。2020年前的塑封准考证不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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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考试 (一)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年开考两次,分别在4月和10月,每次考试为期2天,每天2场。每场考试同一时间段仅可报考一门课程,因此每次考试每名考生最多可报考4门课程。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及格,不及格者可参加该门课程的下一次考试。 (二)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纸质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缺一不可。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严禁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违纪违法者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 (三)如有需要携带作图工具或计算器等特殊要求的科目,省招生考试院将于考前在招考频道公布。禁止使用具有存储、接收、发射功能的电子工具。进入考场时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否则视为作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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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查询成绩 考试结束后约一个月,考生可关注“云南省招考频道”公告查询本次考试成绩。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查分申请。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后统一报省招生考试院查分,并通知考生结果。省招生考试院不直接受理考生个人查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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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其他事项 (一)**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成绩在自考专业中的使用**(依据全国考委办函【2004】148号文件): 1. NCRE课程与部分自考专科课程衔接。 2. 获得NCRE一级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及“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课程代码:00018、00019)或“计算机应用技术”及“计算机应用技术(实践)”(课程代码:02316、02317)。 3. 获得NCRE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及“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实践)”(课程代码:00342、00343)。 4. 获得NCRE三级PC技术(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免考“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及“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实践)”(课程代码:02319、02320)或“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及“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实践)”(课程代码:02277、02278)。
(二)**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在自考专业中的使用**: 1. 参加PETS二级考试且笔试合格者,成绩可直接顶替“英语(一)”(课程代码:00012),并获得相应学分。 2. 参加PETS三级考试且笔试合格者,成绩可直接顶替“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并获得相应学分。
(三)考生可根据所报专业的开考课程,报考本次开考的一门或多门课程,并按照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计划的有关规定参加考试。允许考生跨专业报考相同课程代码、相同课程名称及相同学分的考试科目。 (四)考生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后,如该专业有实践、实习、设计、毕业论文等考核要求,应及时联系主考学校完成相关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毕业证书。 (五)**学历及毕业生待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方式完成学业。考生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且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并颁发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按规定授予学士学位。毕业生的使用和待遇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及《关于高等、中专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若干问题的通知》(云教自字〔86〕第10号)执行。 (六)应考者的往返路费及食宿费自理。 (七)考生可根据《2022年4月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使用教材目录》(附件2)自行购买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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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各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答辩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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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报名咨询电话 0871-65153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