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系统入口及操作指南
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系统现已开放,考生可通过以下官方入口进行报名: **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sneac.edu.cn/XYKS/stu/stu_main.jsp
为规范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依据《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试行)》(陕试中考〔2008〕6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报名及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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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报考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本次考试: - 具有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籍的高二、高三年级在校学生; - 2023届以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 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毕业生; - 社会人员(无上述学籍但符合报考条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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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科目设置及考试时间
本次考试共开考7门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通用技术、物理、化学、生物**。各科目考试内容与形式将严格按照《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说明》执行。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 日期 | 时间 | 科目 | |------------|-----------------------|------------| | 3月25日 | 08:30—10:00 | 思想政治 | | | 10:50—12:20 | 历史 | | | 14:30—16:00 | 地理 | | | 16:50—17:50 | 通用技术 | | 3月26日 | 08:30—10:00 | 物理 | | | 10:50—12:20 | 化学 | | | 14:30—16:00 | 生物 |
**特别说明**:普通高中在校生须在完成某科目必修模块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分后,方可报考该科目。在此基础上,考生可根据个人学习进度和实际情况,自主选择本次报考的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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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1日至8日,逾期不再受理。
##### (二)报名办法
- **在校生**:普通高中在校学生须在本人学籍所在学校进行报名。 - **其他考生**:2023届以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毕业生以及社会人员,须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县(区)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以下简称“县级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首次报名考生**需注意: - 报名前须到县级考试机构指定地点采集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并领取考籍号及登录密码。 - 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sneac.com/),凭考籍号和密码进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页面,核对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并选择本次报考科目。
**非首次报名考生**: - 凭本人考籍号及已设定的密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上述网站,直接选择本次考试科目。
**遗忘考籍号或需重置密码的考生**: - 在校生请联系学籍所在学校的信息管理员; - 其他考生请联系首次报名地点的信息管理员。
**费用说明**:各级考试机构须按照《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考〔2011〕1号)要求,积极协调当地财政部门落实经费保障,**不得向考生收取任何与考试相关的费用**。
##### (三)报名要求
1. 各地应做好报名宣传工作,报名开始前务必调试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设备,细致完成考生身份证信息的采集、上传,以及考籍号和登录密码的打印与发放。同时,考籍号编排须严格按规定执行: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及社会人员的考籍号前两位应为“23”。 2. 学籍发生变动且已参加过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各市(区)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以下简称“市级考试机构”)须在报名前一周登录“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录入本市(区)转出考生信息。正式报名开始前两天下载本市(区)转入考生信息,交县级考试机构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须填写《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免考证明表》(学考表10),由中学在报名前逐级报送县、市级考试机构,经市级考试机构统一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审核手续后,报省教育考试院考籍处处理。 4. 11月20日前,县级考试机构须确认考生报考信息。报考信息和照片必须打印出校验单,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如考生指出信息错误,县级考试机构须及时更正,确保准确无误。 5.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办理时间较早、报名时相貌与身份证照片差异较大的考生,可向县级考试机构申请现场采集数码照片。申请时须出具户籍管理部门、所在中学(社会人员由其工作单位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身份确认证明及身份证原件,经县级考试机构审核批准后,方可现场采集照片。各县级考试机构须严格审查,防止替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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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考场编排
考点原则上设在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如确因困难需在乡(镇)增设考点,须报请市级考试机构批准。对于设在乡(镇)的考点,市级考试机构应加大督查力度,确保考试质量。
考试应尽可能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如确有困难,经市级考试机构批准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可将考点设在安装有视频监控、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的场所。考场监控录像须至少保存半年以上,以备查验。
**考场编排工作要求如下**: (一)11月30日前,县级考试机构确定考点并编排考场。为便于管理和确保考试安全,原则上应避免考生跨考点参加考试。考场采用计算机随机编排,同校或同班考生的座位号不得连续。每个考场安排30名考生,不满30人的尾数考场须单独设置,不得混设。 (二)2023年2月28日前,各市级考试机构上报《试卷及答题卡使用数量统计表》(学考表3)及《报名情况统计表》(学考表4)。备用试卷和答题卡按每科每考点1袋统计。 (三)2023年3月10日前,县级考试机构分考点、分科目、分考场打印《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场编排表》一式三份,市(区)、县(区)、考点各留存一份。 (四)2023年3月17日前,县级考试机构打印并下发《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通知单》。对于首次报考或新转入的考生,还须打印并下发《准考证》。同时,打印《分考点、分科目、分考场考生照片信息表》,随试卷下发至各考点。 (五)考生的条形码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印制,随试卷一并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