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根据您提供的原文内容,在保持原意和结构的基础上,重新组织语言、调整表达方式后的文章。开头部分进行了适当扩充,以便读者更清晰地理解政策背景和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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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岗位考核报名条件**
**一、申报条件**
凡在机关事业单位从事工勤岗位工作,或通过派遣(聘用)方式在岗工作的人员,若其政治思想表现及工作业绩经考核合格,并取得所在单位同意,均可根据自身所从事的岗位工种,报名参加相应等级的技能考核。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1. 新进入编制并已在岗的工勤人员,或以派遣(聘用)方式在岗工作的人员,可申请参加所从事工种的初级工考核。 2. 在本工种初级工岗位上工作满5年;或累计工龄满10年且已取得本工种初级工资格的人员,可申请参加本工种中级工考核。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党校、军队院校本科同等有效学历视同),可直接申请参加所从事工种的中级工考核。 3. 在本工种中级工岗位上工作满5年;或累计工龄满20年且已取得本工种中级工资格的人员,可申请参加本工种高级工考核。 4. 在本工种高级工岗位上工作满5年并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含技师课程班结业);或累计工龄满25年且已取得本工种高级工资格的人员,可申请参加本工种技师考核。
**二、免试条件**
符合上述申报条件,并满足以下任一条件者,经审核后可免试直接认定上一等级资格,或免试相应科目:
1. **免试直接认定上一等级资格** (1)在现工种等级期间,获得国家级表彰的。 (2)在现工种等级期间,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的“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 (3)在现工种等级期间,获得省级及以上“五一劳动奖章”、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表彰的系统先进个人、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继续保持荣誉的。 (4)申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时,男性年满57周岁、女性年满47周岁,且在本工种等级岗位上连续工作满10年,并在近5年内连续3次(含)以上年度考核考评优秀的(年度党员民主评议为优秀等次的,视同年度考核考评优秀)。
2. **免试相应科目** (1)在现工种等级期间,获得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的“福建省技术能手”称号的,可免试《专业理论》及《技能实操》科目。 (2)申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时,在现工种等级期间,近5年内有4次(含)以上年度考核考评优秀的(年度党员民主评议为优秀等次的,视同年度考核考评优秀),可免试《公共课程》科目。 (3)申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时,男性年满57周岁、女性年满47周岁,且在本工种等级岗位上连续工作满10年,并在近5年内有2次(含)以上年度考核考评优秀的(年度党员民主评议为优秀等次的,视同年度考核考评优秀),可免试《公共课程》科目。
**三、工种归并或拆分情况**
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考核工种进行归并或拆分,导致原工种与现工种不一致的,从事原工种的年限可与从事现工种的年限合并计算。
**四、转换工种岗位情况**
因工作需要,经组织安排转换工种岗位的人员,经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后,可按原工种等级申报现岗位工种的考核。取得任职资格后,原等级工种的年限可与转换后工种的年限合并计算。
**五、年限计算说明**
上述所有年限均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