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怎么样,2011年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怎么样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导读】**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隶属西南兵工局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为规范招生工作,保障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办学实际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院概况** 学院于2003年4月16日正式成立(渝府〔2003〕104号批准,教发函〔2003〕145号备案),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 学院全称: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2607 办学地点:重庆市璧山璧青北路1001号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二条 办学条件** 学院设有机电工程、车辆工程、建筑工程、经济管理、艺术设计5个系,涵盖27个专业。建有12个校内实验实训室和27个校外实训基地,其中汽车、机电类实验室设备在同类院校中处于领先水平,有效保障专业教学需求。西南兵工各大型企业为学院提供先进设备、设施及专业技术支持。 新校区位于重庆西部新区中心璧山,占地面积1000亩。教学区包括教学楼23000平方米,可容纳万名学生同时上课;实验楼17000平方米,实训中心16000平方米。生活服务与体育设施齐全,校园依山而建,布局合理,环境优美。

**第三条 招生计划** 2011年,学院面向重庆、四川、贵州、湖北、青海、甘肃、海南、新疆、河南、安徽、山西、内蒙古共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具体分专业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考信息为准。

**第四条 录取规则与体检要求** 1. 录取工作遵循教育部及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依据各省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投档考生进行全面审核,择优录取。 2. 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学院按志愿顺序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3. 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按总分及专业志愿顺序进行,无分数级差;若专业计划已满,则调剂至相近专业。 4.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且达到调档线的考生,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政策执行。 5. 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无加试科目,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6.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7. 艺术(美术)类考生专业与文化成绩均须达到生源省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所在省要求按综合成绩录取,则执行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第五条 收费标准** 1. 学费:严格按照重庆市教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规定执行。文理科各专业学费在5500-10000元/年之间,其中艺术设计专业10000元/年(详情可登录学院网站查询)。 2. 住宿费:收费标准为1000元/年·生(最终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定为准)。

**第六条 奖助学金** 学院在校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此外,学院设立“贫困学生奖助学基金”帮扶经济困难学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成绩优异者,并为新生开通“绿色通道”,同时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第七条 学历证书**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专科培养方案全部内容,经考核合格者,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八条 招生纪律** 学院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学院招生部门联系。因轻信非官方渠道导致的一切后果,学院概不负责。

**第九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地址1:重庆九龙坡区袁家岗161号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办事处 招办电话1:023-68671940、68671911 咨询地址2:重庆市璧山璧青北路1001号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咨询电话2:023-41586181 学院网址:www.cqevi.net.cn 学院邮箱:cqjdzjy@yaho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