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根据您提供的原文内容重写的新文章,意思相同但表达方式不同,结构保持原样,开头导读部分更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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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重写版)
**导读** 本文为上海大学200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及高职招生工作的全面说明,涵盖学校基本信息、校区地址、办学层次与类型、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外语语种要求、性别比例、体检标准、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学历证书颁发、联系方式、奖助政策及其他重要事项。此外,还附有上海市及外省市艺术类专业的详细录取原则。考生及家长可据此了解报考条件与录取流程,合理规划志愿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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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校全称 上海大学
#### 二、校址 - **校本部(宝山校区)**:上大路99号,邮政编码:200444 - **嘉定校区**:城中路20号,邮政编码:201800
####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五、分省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具体分专业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请参见当地省级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 六、外语考试语种要求 1. 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悉尼工商学院、数码艺术学院及高职所有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2. 中欧工程技术学院所有专业仅招收英语或法语语种考生。 3. 其余专业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
#### 七、男女比例 不设男女比例限制。
####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各专业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准,具体内容详见《上海大学2009年招生简章》。
#### 九、录取规则 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考核德智体美,多元评价,择优录取。 2. 对达到我校投档要求的考生,按省级招办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据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若投档成绩相同,文科按语文成绩排序(语文相同则看外语),理科按数学成绩排序(数学相同则看外语)。 3. 经济学类基础班、经济学类要求上海考生外语口试成绩达到C级(含)以上。 4. 外国语学院英语、日语专业要求高考外语笔试成绩不低于115分(江苏考生为92分),上海考生外语口试成绩须达B级(含)以上。 5. 悉尼工商学院所有专业要求高考英语笔试成绩不低于110分(江苏考生为88分),上海考生外语口试成绩须达C级(含)以上。 6. 巴士汽车学院的应用英语(涉外物流)、应用英语(国际商务)专业要求上海考生外语口试成绩达C级(含)以上。 7. 外省市考生外语口试要求按所在省市规定执行。 8.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我校按105%提档,考生服从调剂则不退档;非平行志愿省份按120%提档。 9. 江苏省:报考我校本科第一批的考生,须符合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对必测与选测科目的要求;选测科目为A+的考生,录取时在投档分基础上加2分,A+A+则加5分。 10. 上海市艺术类招生录取按《2009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艺术类专业(系科)考生报考指南》中公布的“上海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执行。报考美术类本科的考生,市统考成绩不低于300分(建筑系除外)。详见附件1。 11. 外省市艺术类招生录取按《上海大学2009年艺术类外省市招生章程》执行。详见附件2。
####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 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2. 特殊(热门)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3.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4. 高职教育: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5. 中外合作办学: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0–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标准** - 本科教育: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15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 高职教育: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2100–2500元(沪价费〔2003〕56号)
####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上海大学 - **证书种类**: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上海大学”本科或高职毕业证书。
#### 十二、联系电话 66134148、66133280
#### 十三、投诉电话 66132857
#### 十四、网址 http://www.shu.edu.cn
####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为鼓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报考,学校为本科新生设立“入学奖学金”。入学第二年起,奖学金按《上海大学学生手册》相关评审条例执行。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提供贷学金、勤工助学等多种资助措施,确保无学生因经济原因辍学。新生如有经济困难,可申请助学贷款,学校将按银行规定协助办理。
#### 十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海大学2009年招生工作在市教委和校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学校设有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同时,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察小组,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接受上级纪委、监察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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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上海大学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艺术类招生录取原则(上海)
**专业录取总原则** 1. 根据市教育考试院规定,学校按各专业要求划定文化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及外语单科最低分数线(外语成绩可能根据当年上线情况适当调整)。报考市统考专业的考生须达到学校划定的资格线;报考美术学、音乐学专业的考生须收到学校发放的允许报考通知单。符合以上条件者方可按相关专业录取办法录取。 2. 录取时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依次按合成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先录第一志愿,计划未完成时才录第二志愿)。 备注:(1)文理科计划数根据录取期间投档考生的文理科比例确定,分文理录取;(2)本章程中的计划数为暂定,以《2009年上海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美术学院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 一、统考专业计划、学制及科目占比(略,内容同原文) 二、非统考专业:美术学,计划12人,学制4年,考试科目为中外美术史基础知识。 三、录取原则: - 绘画(国画、油画、版画)、雕塑、艺术设计、会展艺术与技术、艺术设计(数码艺术):外语不低于65分;建筑学:外语不低于80分。 - 按专业成绩60%与文化成绩40%合成总分(建筑学为专业30%+文化70%),从高到低录取。 - 美术学:外语不低于90分,按专业20%+文化80%合成总分录取。
四、合成分计算方法(略,同原文)
**影视艺术技术学院美术学院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略,同原文)
**数码艺术学院美术学院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略,同原文)
**巴士汽车学院(高职)美术学院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略,同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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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上海大学2009年艺术类外省市招生专业录取原则
**一、美术学院录取原则** 1. 考生须所在省市美术统考合格,并获我校报考资格。 2.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文化成绩达当地艺术类录取资格线,外语不低于60分(江苏48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数码艺术学院录取原则** 1. 总原则: - 报考艺术设计(计算机艺术设计)、影视艺术技术A类须美术统考合格;报考音乐学须音乐统考合格,并获我校报考资格。 - 第一志愿报考,文化成绩达当地普通类第二批本科线(若未划定则按第一批本科90%折算),直接录取。 - 艺术设计、影视A类、音乐学文化成绩须达第二批本科线的60%(或第一批本科55%);影视B类须达90%(或80%)。若当地投档线高于我校资格线,参照当地执行。 - 外语不低于50分(江苏40分),音乐学除外。 2. 各专业录取方法: - 艺术设计、影视A类:江苏考生专业前20名直接录取,其余按专业50%+文化50%合成总分录取;其他省份按专业成绩录取。 - 影视B类:按基础理论命题文案创作30%+文化70%合成总分录取。 - 音乐学: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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