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根据原文内容重写后的新文章: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招生信息概览**
本文为您详细介绍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的招生录取相关信息,涵盖学校概况、专业要求、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政策等内容,供考生及家长参考。
**一、学校全称**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二、校址** - 徐汇校区: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120号 - 奉贤校区:上海市奉贤区奉炮公路1255号 - 梅陇教学部: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61号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各专业在各省(区、市)的具体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请参见当地高招办公布的2009年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所有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限制。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此外: 1. 安全工程专业、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不招收色弱考生; 2. 轻化工程专业不招收患有重度鼻炎的考生; 3.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不招收HA阳性考生。
**九、录取规则** 1. 录取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依据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标准,按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有走读条件的考生优先。 2. 对报考我校、总分达到本批资格线以上,且在高中阶段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的考生(以录取时电子档案为准),可在投档线上文化成绩基础上加5分后排序录取。 3. 近三年内在省市级以上竞赛中获得文艺或体育特长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 对于总分进档的考生,若相关科目成绩在拟录取专业进档考生中表现突出,经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可予以录取。 5. 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口试成绩B级以上,英语笔试成绩100分以上(满分150分);德语专业要求英语口试成绩B级以上,英语笔试成绩95分以上(满分150分)。 6.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须参加各省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填报我校艺术类志愿。艺术类考生的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按6:4比例计入录取总分,择优录取,英语单科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以下考生优先录取: (1)上海考生取得上海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文化投档成绩达到上海市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英语单科成绩60分以上,可直接录取。 (2)上海考生专业成绩位列上海市艺术类专业统考前150名,文化投档成绩达到上海市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可直接录取。 浙江、江苏、江西、河南的艺术类考生录取标准参照各省招办要求。 7. 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须取得我校面试合格证方可填报该志愿,面试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按4.5:5.5比例计入总分,择优录取。 8. 外省市考生中,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高考分数达到重点本科院校批次前三名的,学校将分别减免第一学年全部、1/2、1/4学费。 9.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外省市考生,高考分数达到重点本科院校批次第一名,若在校期间获得优秀奖学金,可继续免除该生当年学费。 10. 学生入学一学年后,对品学兼优者经考核,给予一定比例学生在全校范围内转专业的权利;第二学年后,对品学兼优者经考核,给予一定比例学生在学科内优先选择专业方向的权利。
**十、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高职教育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 - 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且成绩合格者,颁发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或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64941403(招办)
**十三、投诉电话** 64941376(信访办)、64941367(监察处)
**十四、网址** www.sit.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1. 奖学金 (1)优秀奖:每学期评定一次,获奖学生比例不低于30%。 (2)单项奖学金:包括科技成果奖、精神文明奖、“忠诠—尔纯”思想政治教育奖、乐尔福奖学金、中企建设奖学金、社会活动奖、单科优秀奖、体育运动奖、优秀论文奖、各类竞赛奖等。 2. 资助困难学生的措施 (1)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上海市政府奖学金、校帮困奖学金、校“詹守成奖学金”、校“励志”奖学金等。 (2)贷:国家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费最高可贷5000元/年,生活费或住宿费最高可贷1000元/年。同时,符合条件的新生在报到当日可申请1000元的“诚信助学贷款”。 (3)勤:勤工助学。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并优先考虑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 (4)补:特困补助。学校对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定期补助;若学生家庭遇到突发性特殊困难,可申请一次性补助。 (5)助:社会助学。学校接受上海市慈善基金会、上海市红十字会、上海市私营企业基金会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捐资助学,资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