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天津市地方高校定向培养军士招生章程

### 01、招生总则

定向培养军士的招收工作,是一项依托地方优质教育资源,系统化选拔和培养高素质军士人才的重要机制,也是推动新型战斗力生成、加速军士队伍现代化建设的关键举措。2026年,地方普通高校在天津市开展定向培养军士的招生工作,将在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及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的统一部署下,由天津市招生委员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高招办)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征兵办)联合组织实施。其中,市征兵办具体负责考生的体格检查与政治考核相关工作。

定向培养军士的招生计划,由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和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共同下达。各招生院校的专业设置、培养层次、男女生名额分配以及划线类别等,均须严格按照上述三部门联合下发的招生计划执行,不得擅自调整。

### 02、招生条件

报考2026年定向培养军士的考生,须为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年龄不得超过20周岁(即200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且为未婚状态。考生须自愿承诺至少服现役满5年,其政治条件和身体条件均按照征集义务兵的相关规定执行。部分专业如有特殊要求,由招生院校在其公布的招生章程中另行说明。

### 03、填报志愿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普通类提前高职(专科)批次中按规定填报志愿。

### 04、确定招生对象

市征兵办将联合市高招办,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及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并分别对男生和女生进行单独排名。其中,男生按招生计划数的16倍确定名单,女生按招生计划数的20倍确定名单。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将被提供给市征兵办,作为后续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的对象。

### 05、体格检查

体格检查工作将严格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市征兵办在收到招生对象名单后,将依据考生户籍所在地,将名单分发至各区征兵办。各区征兵办负责通知考生,并依托指定的征兵体检医院组织体检。各区征兵办须在7月8日18时前,将考生体检结果及《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上报至市征兵办。

### 06、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工作将依据《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军法〔2021〕62号)执行。各区征兵办在收到考生名单后,将组织考生领取《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并于6月29日17时前通知本区户籍的考生启动政治考核相关流程。政治考核的标准与征集义务兵一致,考核结论分为“通过”与“不通过”两类。考核结论为“不通过”的考生,将不具备被相关院校录取的资格。各区征兵办须在7月8日18时前,将考生政治考核结果及《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报送至市征兵办。

### 07、投档录取

地方普通高校在天津市招收定向培养军士,执行专科提前批次的录取政策。填报定向培养军士志愿的考生,其本科提前批和本科批的志愿填报与录取不受影响。若考生已被本科层次院校录取,则不再参与专科提前批定向培养军士的录取流程。市高招办将依据市征兵办提供的体格检查与政治考核均合格的考生名单,结合考生志愿、高考成绩以及本科提前批和本科批的录取情况,按男生、女生分别进行投档,投档比例为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20%(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录取过程中,若招生院校各专业类别生源充足,将严格按照考生报考的专业类别进行录取,不同专业类别之间不予调整。若符合投档条件的第一志愿考生数量不足,市征兵办将协助市高招办,从非第一志愿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生计划缺额数量的100%向招生院校进行投档。8月9日前,市高招办将录取名单抄送至市征兵办。9月15日前,市征兵办将录取名单报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备案,并分别抄送相关军兵种和武警部队。同时,将《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和《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转交至定向培养高校,归入定向培养军士对象的个人档案。

附:军校招生和地方高校招收定向培养军士咨询举报电话(6月20日至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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