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科技大学2026年上海市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人才评价与选拔机制,秉承“明德求是、日新自强”的校训精神,致力于培养具备“家国情怀、全球视野、综合素养、创新能力”的卓越人才,结合《上海市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并根据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南方科技大学特制定《2026年上海市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本《简章》旨在通过多元评价、综合选拔的方式,为上海优秀学子提供更公平、更科学的升学通道,选拔出具有创新潜质和全面发展潜力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01 招生对象和选考科目要求**

面向身心健康、志向远大、勇于担当、善于独立思考、具备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考生须参加2026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均达到合格标准。选考科目要求为物理和化学。

**02 招生专业及计划**

1. 我校2026年本科招生专业如下:

南方科技大学2026年上海市综合评价招生章程-1

上述专业统一按物理学大类进行录取。新生入学时不区分具体专业,在大学一、二年级期间,可根据个人兴趣与能力特长,结合国家发展与社会进步对人才的实际需求,自主选择心仪的专业方向。

2. 2026年我校在上海市计划投放招生名额20人,采用综合评价模式进行择优录取。最终招生计划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正式公布为准。

**03 报名时间**

网上注册报名及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

**04 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形式,具体步骤如下:

(一)网上注册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录我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s://register.sustech.edu.cn/),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完成网上注册。

(二)上传报名材料 完成注册后,考生需按系统提示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中学经历、高中阶段成绩、获奖情况(非必需),并准备以下材料,扫描或拍照后通过报名系统上传,确保文件清晰可读:

1. 本人撰写的自述信一份(内容包括个人简历、兴趣爱好、理想志向等),可手写或打印后由考生本人签名,字数约800字。 2. 高中成绩记录(需加盖学校公章),包括高一、高二年级各学期期末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提供)、高三年级最近2-3次模拟考试(校级以上模考、联考)成绩,需注明各科得分、总分、年级排名及各科满分。 3. 其他获奖证书及能够证明个人特长、特点的相关材料。

**05 选拔程序**

我校2026年上海市本科招生继续实施基于高考的综合评价录取模式,构建以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成绩及高校自主测试成绩为依据的综合评价录取体系。具体选拔流程如下:

(一)材料初审 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26年5月下旬完成审核工作,公示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

(二)能力测试 通过初审的考生将获得参加我校自主能力测试面试的资格。面试定于2026年6月中旬在上海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招生网站公布。

上海能力测试采用面试形式,重点考察考生的知识灵活运用能力、创造性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想象力及沟通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三)志愿填报 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能力测试面试,并在高考成绩公布后,于高考本科提前批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

**06 录取办法**

(一)取得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的考生,其高考成绩须达到上海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及以上。

(二)按考生综合成绩(满分100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构成如下: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折算为百分制)占60%;我校组织的能力测试面试成绩占30%;高中平时成绩占10%(其中综合素质占3%,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占7%)。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高考成绩高者;若综合成绩与高考成绩均相同,则优先录取我校能力测试面试成绩高者;若三者均相同,则依次比较高考数学、物理、语文、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三)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核算:依据上海市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7门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成绩,每合格一门计综合成绩1分,满分7分。

**07 学费**

物理学大类专业学费为6000元/生·学年。

**08 附则**

(一)我校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同时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

(二)考生申请材料须清晰、真实、完整。中学及推荐人应对所出具材料认真核实。如发现申请材料存在虚假内容或隐瞒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一经查实,将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我校将取消相关考生的招生资格,并通报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处理。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和入学复查,对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按教育部及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不举办、也不与任何社会第三方、中介组织或个人合作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或培训班。任何以南方科技大学名义进行招生相关非法辅导、咨询、培训等活动的社会第三方、中介组织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我校在上海的官方招生QQ群、微信群等咨询平台信息,以招生网公布为准,或咨询上海招生组(详见https://zs.sustech.edu.cn/#/contact/)。

(四)本《简章》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09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 话:0755-88010500,0755-88010507 传 真:0755-88010504 电子邮件:zsb@sustech.edu.cn 招生网:https://zs.sustech.edu.cn 招生办微信公众号:gotosustech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88号 邮 编:518055

纪检监察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755-88010636 传 真:0755-88010613 电子邮箱:xfjb@sustech.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