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5〕7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在艺术类人才培养方面的具体需求,浙江大学将于2026年继续开展艺术与科技专业的招生工作。现将相关招生安排说明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 须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所列的基本报名条件; 2. 热爱艺术事业,具备一定的艺术基础与能力,身心健康,且非色盲; 3. 报考艺术与科技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份(即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且成绩须达到该省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
二、招生计划及生源范围
2026年,我校艺术与科技专业计划招收30人,招生省份包括:北京、辽宁、湖北、河南、湖南、浙江、江苏等7个省份。具体招生人数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
三、专业考试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办法的相关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艺术与科技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将直接采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我校不再单独组织校考。
四、文化课考试
1. 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2.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考生选考科目不作限制。
五、录取办法
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均合格的考生,我校将按以下规则择优录取:
- 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分 =(专业统考成绩 ÷ 专业统考满分)× 0.4 × 750 +(高考投档成绩 ÷ 高考文化课满分)× 0.6 × 750。 - 平行志愿省份: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投档政策进行投档后,择优录取。
此外,报考艺术与科技专业的考生,其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如有其他省级规定,将另行公布。
六、咨询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 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310058 咨询电话:0571-87951001,87951006 电子邮箱:zsc@zju.edu.cn 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网:https://zdzsc.zju.edu.cn 监督邮箱:zsjd@zju.edu.cn
七、本招生简章由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