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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作为教育部直属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始终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学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选拔机制,特制定本章程,以规范招生工作流程,保障考生权益。
一、学校名称 江南大学。
二、学校地址 主校区: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 江阴校区: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青阳镇府前路299号; 宜兴校区: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太湖大道181号。
三、办学类型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四、招生计划 2026年,江南大学计划面向全国招收普通本科学生5520人。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学校将综合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现有生源结构、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各专业就业前景等因素,科学制定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以下简称省级招办)公布为准,考生可登录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详细信息。
五、外语要求 英语、日语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应试外语语种。学校本科教学活动中,公共大学外语仅开设《大学英语》课程,不提供其他语种教学。
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要求 考生须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七、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 具体疾病类型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执行。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相关专业不予录取 1.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包括: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AI卓越创新班)、食品科学与工程(筑基领军班)、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生物工程、生物工程(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班)、生物工程(筑基领军班)、生物技术、生物技术(生物AI卓越创新班)、轻化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环境工程、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卓越医师创新班)、预防医学、制药工程、药学等。 2. 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与轻度色觉异常相同。 3. 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中任意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上述两类外,还包括:数字经济、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中外合作办学)、工商管理、工商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会计学等。若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中任意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则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筑基领军班)等专业。
八、录取规则 (一)选考科目。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其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相关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方可报考。 (二)调档比例。平行志愿投档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对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学校承诺不退档;顺序志愿投档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三)加分政策。学校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招办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除外。符合高考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 (四)录取原则。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若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并符合体检要求,则调剂至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五)同分规则。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参照各省级招办投档时的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六)征集志愿。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进行征集志愿。顺序志愿投档批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考虑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计划;若仍不足,则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计划,剩余计划将调剂至其他生源充足的省份。 (七)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生源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录取问题。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质量优先、集体决策原则。 (八)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进档考生按投档综合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综合成绩由高考文化课成绩与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合成比例及同分规则参照各省(区、市)规定执行。 (九)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投档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区、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未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为普通一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十)国家专项计划、内地西藏新疆高中班毕业生、华侨港澳台学生、少数民族预科班等录取办法,按教育部、省级招办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报考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建议具备一定绘画基础,入校后不进行测试。
九、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十、收费标准 按照苏价费〔2002〕369号、苏价费〔2006〕319号、苏价费〔2008〕274号、苏价费〔2014〕136号及苏价费〔2017〕243号文件执行。 (一)本科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专业学费按学年收取,文科类1400元,工科类江苏省优势学科专业2580元,其他工科类2000元,理科类江苏省优势学科专业2250元,其他理科类1700元,艺术类江苏省优势学科专业3680元,其他艺术类3000元,医学类3000元,其中临床医学2620元,预防医学2500元;学分学费按实际选课学分收取,每学分100元。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国内学费为26400元/生·学年,国外学习阶段按合作办学协议执行(学校不再另行收取学费)。 (二)住宿费:1200元/生·学年或1500元/生·学年,视住宿条件而定。
十一、资助政策 学校承诺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确保资助全覆盖。通过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疾病补助、发展型资助等多种方式,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让每位受助学生都享有出彩人生的机会。
十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按国家规定及学校相关条例,颁发江南大学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生,完成国内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并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外方合作院校学习并取得学士学位证书者,可申请颁发江南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十三、信息公开 学校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落实教育部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
十四、组织管理 江南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统筹领导本科招生工作,审议招生重大事项;本科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十五、联系方式 (一)招生咨询电话:0510-66618590 (二)电子邮箱:zhshb@jiangnan.edu.cn (三)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jiangnan.edu.cn 江南大学官网:http://www.jiangnan.edu.cn (四)官方微信公众号:江南大学本科招生
十六、社会监督 学校招生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构及利益相关者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举报电话:0510-85918776
十七、本章程由江南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