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根据原文内容重写的新文章:
**滁州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导读**:滁州学院是安徽省一所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涵盖本科与专科两个办学层次。学校位于安徽省滁州市,拥有琅琊校区(地址:滁州市琅琊西路2号)与会峰校区(地址:滁州市丰乐大道1528号)。本章程详细说明了学校的基本信息、录取规则、专业要求、收费标准、联系方式等内容,旨在为考生提供全面、准确的招生信息,帮助考生合理填报志愿。
**一、学校全称**:滁州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校区位于滁州市琅琊西路2号;会峰校区位于滁州市丰乐大道1528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一)在考生符合报考条件且相关单科成绩合格的前提下,学校将本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录取。
1. 对于同批次投档到我校且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学校会尽量按照其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在专业志愿顺序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分数较高的考生。若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尚有缺额的专业;若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2. 对于同批次投档到我校但未填报专业志愿的考生,学校将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将其录取到缺额专业。若考生专业未确定且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 安徽省艺术类考生在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下,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的具体计算方法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为准。
2. 参加我校“校考”的湖南艺术类考生、江苏美术类考生和山东音乐类考生,在符合所在省份报考条件的前提下,不分文理科,统一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分 = 专业成绩 ÷ 专业满分 × 80 + 高考文化成绩 ÷ 高考文化满分 × 20(其中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专业成绩以我校“校考”成绩为准)。
(三)安徽体育类考生在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下,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参照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
(四)以下专业在符合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对相关单科成绩有特殊要求:
1. 报考英语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口试成绩须达到“良好”及以上等级,且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具体要求如下: - 报考英语专业(本科)、商务英语(本科)的考生,按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且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90分; - 报考英语教育专业(专科)、商务英语专业(专科)的考生,按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 报考小学教育专业(本科,英语方向)、旅游管理专业(本科)、初等教育专业(专科,师范,英语方向)、涉外旅游专业(专科)的考生,按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 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的考生,数学和英语单科成绩均不得低于90分。
4. 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本科)的考生,数学单科成绩不得低于90分;报考地理信息系统(本科)、测绘工程(本科)、工商企业管理(专科)、市场营销(专科)的考生,按高考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五)电子信息工程系的三个专业(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自动化)实行大类招生。被这三个专业录取的新生先按“电气信息”大类入学,前两年不分专业,两年后在大类内进行专业选择。
(六)考生如享受加分政策,按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执行,录取时以投档分为准。
**六、颁发证书**:学校名称为滁州学院;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七、学费标准**: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若收费标准有调整,以安徽省物价局最新批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八、2011年招生数**:我校在14个省份有招生计划,具体详情请查阅相关省级招生部门或我校发布的招生信息。
**九、外语语种**:英语类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其他专业没有语种限制,但入学后学校以英语安排教学。
**十、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 招生网主页:http://zsw.chzu.edu.cn - 校园网主页:http://www.chzu.edu.cn - 招生咨询热线:0550—3518833 - 招生办公电话:0550—3510048(传真) - 招生监督电话:0550-3087952 - 招生咨询QQ号:1270024362 - 招生咨询电子邮箱:1270024362@qq.com - 招生办公室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丰乐大道1528号 - 邮政编码:239012
**十二、其他须知**:本章程如与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相冲突,以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为准。
**十三、本章程由滁州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