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为深入推进我校大学生艺术团建设,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升校园文化层次,全面促进素质教育发展,我校计划于2012年继续面向江苏省招收艺术特长生。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具备一定艺术特长,且符合我校招生计划及招考类别要求的江苏省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招生人数不超过我校2012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三、招考类别 1. 西洋乐类: 包括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短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圆号、大号、小号、长号、打击乐等乐器。 2. 民乐类: 包括唢呐、笙(抱笙)、高胡、中胡、琵琶、柳琴、中阮、打击乐等乐器。 3. 舞蹈类: 涵盖芭蕾舞、古典舞、民族舞、现代舞(不含街舞、霹雳舞)。 4. 声乐类: 包括美声、民族、通俗三种唱法。 5. 戏剧表演类: 仅招收话剧和主持方向。 6. 美术、书法类: 仅招收油画、国画、书法方向。
四、报名条件 要求考生具备较高的艺术才能,能够满足我校艺术活动的实际需要。
五、报名流程 1. 邮寄初审材料。请填写《南京审计学院2012年艺术特长生报名表》(见附件,可网上下载),并附上考生身份证复印件,一并寄至我校(地址见后)。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请使用邮局EMS方式寄送),逾期不予受理。邮件封面请注明“艺术特长生材料”字样。 2. 我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具备测试资格的学生名单,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同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六、专业测试 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由我校自行组织。 测试时间初步定于2012年2月19日,具体测试方案将另行上网通知,请及时关注。 测试地点:南京审计学院浦口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 测试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七、录取办法 1. 根据我校大学生艺术团的实际需求,在测试等级为合格及以上的考生中,择优认定部分人员获得2012年南京审计学院艺术特长生优录资格,并签订优录协议。相关考生在高考中可享受江苏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艺术特长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依据测试等级和高考成绩择优录取。专业测试等级为“优秀”者,在录取时可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 2. 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须按规定服务于我校大学生艺术团,并严格遵守艺术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 3. 若本招生简章内容与国家或江苏省的新规定相冲突,则以国家或江苏省的新规定为准。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雨山西路86号南京审计学院招生就业中心 邮编:211815 联系电话:025-58318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