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北京科技大学招生简章网址是多少,2010年北京科技大学招生简章网址是多少

### **北京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章程(修订版)**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北京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规范性、有序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 **学校名称**:北京科技大学 - **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全国重点大学,是我国首批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首批入选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06年,学校成为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试点高校。 - **办学目标**:秉承“学风严谨,崇尚实践”的优良传统,致力于建设成为规模适度、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力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成为国家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知识创新与技术创新的重要基地。 - **学制**:本科基本学制为4年,高职(专科)学制为3年。 - **校址与办学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其中经济管理学院、文法学院本科生第一学年除外) - 北京市朝阳区管庄校区(高职生;经济管理学院、文法学院本科生第一学年)

**第三条** 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综合评价考生的德、智、体、美等方面,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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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及招生、教学、纪检等部门人员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为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六条** 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室、招生监察办公室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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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录取**

**第七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组织实施,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

**第九条** 录取专业时,按投档考生的实际考分和专业志愿顺序,采用“专业级差”方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级差根据生源情况确定,一般为2至1分(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规则)。 -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理科为物理,文科为历史,等级要求为AA。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原则,以A+A+、A+A、AA顺序,结合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决定录取。自主招生及特长生需达到同等等级条件方可享受政策优惠。

**第十条** 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将依次接收服从专业调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一条** - 艺术设计专业(艺术类)参加艺术类提前本科批次录取;其他本科专业参加重点本科批次录取。 - 艺术设计专业录取按《北京科技大学艺术设计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二条** 部分专业特殊要求: - 英语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需参加当地英语口试,要求语言表达能力较强;日语、德语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零起点);其他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 报考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需具备一定美术基础。

**第十三条** 对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按省级招办规定提档,录取专业时以实际考分为准。实际分数相同者,优先录取有政策加分的考生,其次为相关科目分数高者。

**第十四条** 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国防定向生录取按《北京科技大学国防定向生招生简章》执行,在省级招办规定的批次进行。

**第十六条** 保送生及自主选拔录取按教育部规定及学校相关简章执行。

**第十七条** 艺术、体育特长生录取按教育部规定及学校相关简章执行。

**第十八条**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九条** 理科实验班: - 为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创新型人才,经教育部批准,2007年起招收理科实验班。前两年执行特色培养计划,第二学年末按志愿分专业,第三学年进入相应专业自然班学习,配备资深教授担任学术导师,进入课题组重点培养。完成计划的优秀毕业生可保研,实行本、硕、博连读。实验班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原则上要求高考实际总分高出我校在本省录取最低分20分以上。

**第二十条** 大专业与大类招生: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按材料科学与工程大专业统一招生,两年后学生自主选择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成形与控制工程、材料物理、材料化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功能高分子材料、纳米科学与技术、表面科学与工程八个专业方向之一。 - **经济管理学院**:按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经济学类三大类招生。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会计学;经济学类含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新生进校一年半后按自愿与学院协调相结合原则分专业,参考前一年半学习成绩。 - **信息工程学院**:通信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信息安全和智能科学与技术6个专业按电子信息科学类招生。一年后根据市场需求、本人志愿和在校成绩分专业。 - **机械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及自动化、车辆工程、工业工程、物流工程按机械类统一招生;热能与动力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按能源动力类统一招生。大类招生学生入学后实行宽口径培养,一年半后按志愿和成绩分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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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收费标准(2010年): - 本科生:艺术设计专业(艺术类)10000元/学年,其他专业5000元/学年。 - 高职(专科):商务日语专业7500元/学年,其他专业6000元/学年(中日合作交流班学费标准同上,不含出国相关费用及国外学费)。 - 如国家调整收费标准,按新标准执行。住宿费按国家标准收取。

**第二十二条** 奖助学金: - 本科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民奖学金(300-5000元)、社会奖学金(宝钢、中国石油等近20种,3000-10000元),以及科技竞赛、学科竞赛、体育之星等专项奖学金,获奖比例达50%。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中海油助学金、曾宪梓奖助学金等十余种助学金,以及贷学金、困难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设有勤工助学中心,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三条** 高招咨询: -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2325294、010-62332893 - 学校网址:http://www.ustb.edu.cn - 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ustb.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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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