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怎么样,2011年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怎么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为保障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依法、有序开展,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学院在江苏省及其他省份的招生工作,旨在明确招生原则、录取规则、合作办学项目、入学流程及奖助政策等内容,确保招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考生的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条 学院性质及基本情况 1. 学院全称: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2. 招生代码:1150(普通类)、1739(中外合作办学) 3. 学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江宁大学城)格致路309号 4.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校 5. 办学层次:专科 6. 办学历史:始建于1951年 7. 收费标准:普通专科专业学费为4140元/人·年;艺术类专业学费为6800元/人·年;微软合作班学费为5800元/人·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为16000元/人·年。 8. 证书颁发: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符合毕业条件者,由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毕业证书。 9. 就业情况: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持续保持在99%以上,其中协议就业率超过85%。

**第二章 录取规则**

第三条 录取原则:文理分开,先看分数,再看等级。 1. 文理分开招生:分别公布招生计划、分别划定分数线、分别进行录取。 2. 商务英语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 3. 报考各专业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同时: ①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气工程技术专业仅限男生报考。 ② 报考航海技术专业者,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得低于4.7,且无色盲、色弱或不能准确识别颜色,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上。 ③ 报考轮机工程技术专业者,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得低于4.6,且无色盲、色弱或不能准确识别颜色,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上。 ④ 报考船舶电气工程技术专业者,不得有色盲、色弱或不能准确识别颜色的情况。 4. 录取时以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结合德、智、体全面衡量。 5. 应届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和“公民素质”两项必须达到合格。 6. 普通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 7. 艺术类考生须参加省专业统考并合格,同时参加文化考试(包括三门统考和学业水平测试),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录取时按照“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 8. 在平行志愿中填报我院的考生,将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顺序依次录取。 9. 考生加分录取政策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10. 体育、艺术特长生,单科成绩特别优秀者,生源基地考生,或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第三章 合作办学**

第四条 我院与加拿大亚冈昆学院合作开办物流管理专业,计划招生80人。学费标准为16000元/年·生。前两年在我院就读,第三年可申请赴加拿大攻读学士学位。

第五条 我院与江苏苏微软件人才培训中心合作开办软件技术专业,重点培养嵌入式软件人才,计划招生50人。学费标准为5800元/年·生。毕业生由江苏苏微软件人才培训中心负责推荐至微软中国区企业就业。

**第四章 录取与入学**

第六条 学院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的录取名单,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七条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原毕业学校领取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如生源所在地统一寄送,则需索取相关证明),报到时移交学院。

第八条 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及学院规定的相关证件、材料,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逾期两周未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招生规定进行身体复查。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学籍;对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者,学院将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奖助学金**

第十条 学院每学年设立奖助勤学金总额近2000万元,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江苏省政府奖学金、中国航海学会奖学金、“金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如文明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等)、多项企业奖学金以及各类专项困难补助。奖助学金覆盖面约为6%,用于奖励优秀学生及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此外,学院每学年设立400余个勤工助学岗位,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

第十一条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开通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在生源地银行或农村信用合作社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

**第六章 招生咨询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5-86176333、86176336、86176875、86176007、18951960002 传真:025-86176875 电子邮箱:zszx@jmi.edu.cn 学院网址:http://www.jmi.edu.cn/zs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1年在江苏省的招生工作,未尽事宜按江苏省相关政策和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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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外省)**

院校代码:12679(全国) 院校性质: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 校址:南京市江宁大学城格致路309号

录取规则: 1. 商务英语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 2. 报考各专业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同时: ①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气工程技术专业仅限男生报考。 ② 航海技术专业要求双眼裸眼视力均达5.0及以上,无色盲、色弱(或不能准确识别颜色),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上。 ③ 轮机工程技术专业要求双眼裸眼视力均达4.8及以上,或裸眼视力达4.6及以上但矫正视力达5.0,无色盲、色弱(或不能准确识别颜色),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上。 ④ 船舶电气工程技术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或不能准确识别颜色)。 对英语成绩较好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3. 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安排采用“专业级差”方式,级差最大为5分。 4. 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录取政策。 5. 体育、艺术特长生,单科成绩特别优秀者,或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18951960002、025-86176333、86176339 院校地址:南京市江宁大学城格致路309号 邮政编码:211170 电子邮箱:zszx@jmi.edu.cn 学院网址:www.jmi.edu.cn/z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