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省内招生简章(附注标题11、标题12)

以下是根据您提供的原文内容重写的新文章,意思相同但表达方式不同,结构保持不变,开头导读部分更为详细: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江苏省内)**

**学院代码:** 教育部代码12048,江苏省内代码1157 **学院全称:**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性质:** 江苏省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录取批次:** 专科批次、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 **学院地址:** 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1号

**导读:**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致力于培养特殊教育、康复技术、文化艺术等领域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学院地处南京市栖霞区,交通便利,环境优美。2011年,学院面向江苏省内招收普通类及艺术类专科层次学生,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及江苏省的相关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结合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以下为本章程的具体内容,供考生及家长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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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录取规则

1. 学院在录取新生时,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量考生的德、智、体等方面表现,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 2. 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其特征分须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必测科目等级须达到4C,技术科目须为合格。在此基础上,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 对于已投档的普通类考生,专业安排遵循“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即先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投档成绩相同,则参考等级,等级高者优先),再根据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安排。若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且选择了服从调剂,学院将根据录取情况进行调剂。 4. 艺术类考生须参加江苏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且专业成绩须达到省录取控制线;文化成绩特征分须达到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须合格。 - **美术类专业:** 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总分+文化总分+加分)。对于已投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参考专业成绩,专业成绩高者优先),根据综合分高低和考生专业志愿依次安排。 - **音乐类专业:** 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依次安排。

### 二、身体要求

1. 报考我院各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2. 报考我院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还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证体检标准。

### 三、其他说明

1.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江苏省有关招生政策及规定执行。 2.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规定进行体检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 学院严格按照江苏省核定的公办专科学院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具体学费标准如下: - 普通类专业:4140元/年 -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5790元/年 - 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 - 学前教育专业(幼儿教育保育方向/中外合作办学):14000元/年 - 社会工作专业(社会福利老年人健康与服务方向/中外合作办学):13000元/年 4. 毕业证书颁发:凡被我院录取并按规定完成学业的考生,由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毕业证书。 5. 本章程由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 四、招生咨询方式

1. **联系电话:** 025-89668222、025-89668111;传真:025-89668222 2. **院校地址:** 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1号 3. **邮政编码:** 210038 4. **电子邮箱:** zhaojiuban@njty.edu.cn 5. **学院网址:** www.njty.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