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南京晓庄学院招生简章好不好,2011年南京晓庄学院招生简章好不好

### 南京晓庄学院201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 导读

本章程是南京晓庄学院为规范2011年全日制普通类、艺体类本科招生工作,确保招生过程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而制定的基本文件。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相关招生规定以及学校面向的各省(区)2011年招生政策制定,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体类本科招生。全文涵盖学校基本情况、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体系及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旨在为考生及家长提供清晰的招生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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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过程顺利推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及2011年学校面向的相关招生省(区)的招生政策,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及艺体类本科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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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南京晓庄学院。国家代码为:11460。学校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3601号(方山校区,主校区),邮政编码:211171;南京市建邺区北圩路41号(莫愁校区),邮政编码:210017。

**第四条** 我校坐落于“六朝古都”江苏省南京市,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具备本科教育培养资格及学士学位授予权。在江苏省内,招生院校代码为1120,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代码为1720;在其他招生省(区)的代码以各省(区)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条** 2011年,我校主要面向江苏省招生,同时面向河北、山西、辽宁、浙江、福建、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贵州、四川、甘肃、宁夏、新疆等18个省(区)招收本科生。南京晓庄学院行知学院仅面向江苏省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区)招生部门公布,考生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站(http://zhaosheng.njxzc.edu.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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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报考条件

**第六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及相关省(区)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我校实行学校负责、省(区)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据考生考试成绩及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录取。

**第七条** 报考我校英语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须为英语;报考日语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须为英语或日语。非外语专业对考生外语语种无特殊要求,但请注意,我校非外语专业的大学外语课程为英语。

**第八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作要求。

**第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审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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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的江苏省内考生,各招生专业选测科目要求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两门选测科目测试等级须达到BC(含BC)级以上,必测科目测试等级须达到4C(含4C)级以上,技术科目须合格。

对江苏省内普通类考生的录取采用“等级级差法”排序:将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折算为等级级差分,考生投档分加上等级级差分后的折合分从高到低重新排序。若折合分相同,则按投档分再次排序;若投档分仍相同,则按特征分(不含附加分)排序。等级级差加分办法为:选测科目中每取得一个A+、A、B+、B等级,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

**第十一条** 对于江苏省外考生,我校根据各省(区)招生部门提供的各批次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确定投档基本分数线。具体录取程序如下:

- 对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的省(区),我校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在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调档;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 - 对未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的省(区),按考生报考学校志愿情况处理:若生源充足,一般按不大于计划数120%的比例提取考生档案;若生源不足,则第一志愿全额调档,并按有关省(区)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及补报。对进档考生,按文化总分及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第十二条** 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我校采用“分数优先(即分数清)”的专业安排方式,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即首先考虑专业未定考生队列中分数最高的考生,该考生未安排专业前不考虑第二名考生。对最高分考生,先看其第一志愿,若该专业未满则录取,若已满则看下一个志愿,直到处理完所有志愿,再视其是否服从调剂进行处理。

报考我校英语专业的江苏省内考生,英语单科成绩须在95分以上。实际录取中,学校会根据投档生源总体情况适当调整单科成绩要求。

**第十三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及各招生省(区)的相关招生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 根据生源情况需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区)招生计划主管部门及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十五条** 我校艺体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1. **音乐类专业(含舞蹈方向)**: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江苏舞蹈考生、山东音乐考生须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按专业总分(江苏舞蹈考生、山东音乐考生为校考专业总分),并按不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2. **美术类专业**: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省控线的考生(安徽、山东考生须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按综合分(即文化总分+专业总分),并按不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对进档考生,按总分(文化总分×30%+专业总分×70%)由学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安徽、山东考生的专业总分为我校校考专业总分,江苏考生的专业总分为省统考专业总分。

3. **体育类专业**: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综合分(即文化总分+专业总分),并按不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对进档考生,由学校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 江苏省报考艺体类的考生,须符合“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的要求。

**第十六条** 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参与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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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录取与入学

**第十七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按学年收取费用(人民币):

- 公办普通类本科学生学费:每学年4600元(其中校企合作的软件工程专业为6440元)。 - 艺术类本科学生学费:每学年6800元。 - 与英国基尔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生,国内期间学费每学年18000元,赴英国期间学费每学年约120000元。

**第十九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900元(需出国的学生在国外学习期间除外)。

**第二十条** 为鼓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学校设立高分新生特别奖学金、各类专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及各种助学金等奖助学体系,详见我校学生工作处网站(http://xsc.njxz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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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学校招生咨询常设电话:025-86569292、86178292;招生期间(6-8月)增设咨询电话:025-51736120、51736130;传真:025-86569292、86178292。学校网址:http://www.njxzc.edu.cn。招生监督电话:025-86569111、86178111。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经学校批准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南京晓庄学院普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南京晓庄学院 二○一一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