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学200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确保中央民族大学普通本科及预科招生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提升招生质量,保障考生正当权益,依据教育部《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中央民族大学(英文名称为Minzu University of China)由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直属管理,是国家“211工程”与“985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公办全日制),办学层次涵盖普通本科(含预科)、硕士及博士研究生教育。学校地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 第三条: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程序透明,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核心理念。 第四条:学校面向全国招收包括汉族在内的各民族考生,其中少数民族考生比例约占全国招生总数的70%。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中央民族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并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含艺术、体育类)及预科招生的日常组织与实施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条件** 第七条:经教育部批准,2009年我校普通本科计划招生2800人,预科计划招生170人。招生专业覆盖文、史、哲、经、管、法、理、工、教等9大学科门类,共计54个专业(类)。 第八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民族比例以及人口较少民族生源等问题。 第九条: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享有同等机会,无男女比例限制。在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可获优先录取。 第十条:部分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如外语类、法学与英语双学位班、对外汉语专业。其他专业不限制应试语种,但学生入学后均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因此要求考生具备良好的英语基础。 第十一条:外语类及对外汉语专业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晰、听辨灵敏。报考外语类专业者,口试成绩须达到相关要求。 第十二条: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对象限定为少数民族考生。 第十三条:使用民族语答卷的考生报考汉语授课专业时,须提供外语成绩及由教育部命题的汉语文成绩,且汉语文成绩须达到及格水平。若高考语文成绩由汉语文和民族语各占50%合成,则其汉语文部分同样须达到及格标准。 第十四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及相关部门联合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要求。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5%至120%。对进入投档线的考生,按专业计划的100%进行录取;对于100%至120%范围内的少数民族考生,学校将酌情使用预留计划进行顺延录取。 第十六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若其分数高于我校在该省(区、市)所录第一志愿考生中的最高分,还可满足其专业志愿。 第十七条:对投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志愿清”的方式进行录取,即按投档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在分数与民族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较高者优先。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其成绩调剂至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江苏省进档考生的学业水平选修科目测试等级须达到2B以上,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我校在录取专业时,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教委或高招办有关加分、降分及优先录取的政策。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同一考生若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仅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或降分的最大分值不超过20分。 第二十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计划为国家指令性计划,相关省份的考生可自愿填报。录取时,我校仅在填报了定向西藏就业专业志愿,且投档分数不低于我校在当地调档分数线下40分的考生中择优录取。被录取的考生须在入学时与学校及西藏人事厅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对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至该专业的考生,入学后不得申请转专业,毕业时由西藏人事厅安排就业,且不能推荐或报考研究生。 第二十一条:少数民族预科录取时,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但降分幅度不得低于我校当年在该省(区、市)本科最低录取线下80分(不含民族照顾分)。 第二十二条: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等招生类型的招生、培养及就业工作,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部分院系按专业大类招生。学生入学后实行宽口径培养模式,经过一至两年的学习后,将根据人才市场需求、入学成绩、个人志愿及在校学习成绩,分流进入不同专业进行培养。

**第五章 学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我校学费标准按当年北京市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执行。 文史类各专业为5000至6000元/年不等;理工类各专业为5300元/年;艺术类各专业为8000至10000元/年;预科班为4800元/年。部分专业免收学费,包括民族语类专业(不含朝文系“中韩经贸翻译”专业方向和蒙文系“蒙汉双语”专业方向)以及定向西藏就业专业。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高水平运动员及艺术、体育类专业的《招生章程》已另行公布。 毕业生由我校颁发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本章程由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8932902 68933922(传真) 网址:http://zb.mu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