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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池州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位于安徽省池州市教育园区。学校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相关政策与规定,择优选拔适合本校培养要求的考生。以下为2011年招生录取工作的具体说明:
**学校名称:** 池州学院 **办学层次:** 本科 **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校址:** 安徽省池州市教育园区
**录取规则:**
1. 录取工作严格遵循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选拔考生。
2. 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录取。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按顺序依次检索第二、第三及后续专业志愿。如所有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录取,且考生勾选服从专业调剂,则将其调剂至尚有缺额的相应专业;若不服从调剂,则予以退档处理。
3. 在高考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所报专业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
4. 各专业体检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定。
5.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口齿清晰、听力灵敏,外语口试成绩须达到4分(含4分)以上,且高考英语单科成绩:本科不低于100分,专科不低于90分。化学类与食品科学类专业不录取色盲或色弱考生。汉语言文学专业要求高考语文单科成绩:本科不低于100分,专科不低于90分。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及统计学专业要求高考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6. 地理科学专业不录取色盲考生;旅游管理专业和酒店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
7. 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也不区分应届生与往届生。
8. 对于我校单独组织专业加试的艺术类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者,须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艺术类文化分数最低录取控制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安徽省及其他省份的艺术类考生,按照各省发布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执行。
**收费标准:**
各项收费严格依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及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如收费标准有调整,则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最新核准的标准为准。
**颁发学历证书名称:** 池州学院 **证书种类:** 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招生咨询方式:** 招生办公室电话:0566-2748992、2748627 邮政编码:274000 电子邮箱:zsb@czu.edu.cn 学校招生网址:http://zs.c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