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排名怎么样,2011年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好不好

###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导读

本文为您详细介绍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的招生政策、办学条件、录取规则及奖助学金等关键信息。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重庆市水利局,致力于培养水利电力领域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以下为具体招生章程内容,供考生及家长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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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校全称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二、学院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 学院于2004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4〕91号)文件批准成立,并在教育部备案,成为一所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

#### 三、学院教育部代码 13735

#### 四、学院地址 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西段18号(老校区)

#### 五、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 六、办学性质 隶属于重庆市水利局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七、办学地址 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西段18号

#### 八、办学基本条件 学院占地面积共计936.04亩。其中,新校区占地741.14亩,规划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总投资约5亿元。一期工程建筑面积超过11万平方米,计划于2011年9月完工,实现校区整体搬迁。目前,学院拥有专任教师129人,兼职兼课教师103人;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123人;具有“双师素质”的教师38人。教师队伍中,硕士研究生(含在读)102人,在读博士研究生2人。学院开设专业30个,其中包括1个重庆市高职高专教育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个水利部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专业建设点,以及7个校级示范性重点建设专业。校内建有8个实训中心,下设50个实践基地,并与企业合作建立了58个长期稳定、运行良好、具备真实职业场景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学院配备教学用计算机565台,多媒体教室座位数1680个,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超过1668万元。图书馆藏有纸质图书21万余册,电子图书8万余册,中文纸质专业期刊300种,电子专业期刊6300种。

#### 九、2011年普通高考招生范围 根据招生计划,学院面向全国17个省市实行统一招生,具体包括:重庆(1180名)、四川(280名)、贵州(60名)、云南(30名)、内蒙古(60名)、甘肃(40名)、新疆(40名)、海南(30名)、广西(20名)、山东(20名)、河南(35名)、湖北(15名)、安徽(20名)、山西(20名)、陕西(20名)、宁夏(20名)、青海(10名)。各专业详细招生计划及说明,请考生查询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公布的招考计划书。

#### 十、录取原则 1. **体检要求**:考生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2. **录取原则**:学院将严格依照教育部及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 - 各专业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 - 所有专业招生时不对男女生比例作限制。 -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 十一、学费标准 学费和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及重庆市物价管理部门的相关文件执行。各专业具体学费标准,请查阅分省分专业计划表。住宿费标准为:普通宿舍500元/年,公寓1000元/年。

#### 十二、奖贷学金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在校学生可享受以下奖助学金: -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约占在校学生数的3%) - **国家助学金**(约占在校学生数的30%):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 - **学院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000元/年、二等奖学金600元/年、三等奖学金400元/年

此外,符合条件的贫困生可按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十三、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专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 **学校名称**: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 十四、招生联系方式 1. **招生电话**:023-49512000、023-49838425 **邮编**:402160 2. **学校网址**:www.cqsdzy.com 3. **Email**:zhaojb49838425@126.com 4. **联系人**:陈老师、王老师、周老师、杨老师

#### 十五、特别提醒 学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