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11年招生章程**
**导读** 本文为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11年招生工作的官方说明,旨在向社会各界及广大考生全面公开学校的招生政策、录取标准、收费标准及资助措施。学校成立于1953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重点培养电力行业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全部课程且考核合格,将获得由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学校代码为11916,办学地点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五龙庙电力四村9号,邮政编码400053。目前,学校拥有专任教师300余人,其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者超过1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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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行为,保障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招生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创建于1953年,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以培养电力类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为主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由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学校全称为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国标代码为11916。
**第三条** 办学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五龙庙电力四村9号,邮政编码400053。
**第四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
**第五条**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300余人,其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者1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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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2011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将由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根据我校正式上报的招生计划信息,以适当方式向当地考生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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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八条** 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若考生分数相同,则根据其填报的专业志愿,适当兼顾相关科目成绩。
**第九条** 各专业录取原则上不限制外语语种。除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专业建议男生报考外,其余各专业录取原则上不限制男女比例。
**第十条** 我校将依据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状况进行审核。其中,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供用电技术等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电子测量技术与仪器、电厂热能动力装置、火电厂集控运行、工业热工控制技术(热工检测与控制技术)、水电站动力设备与管理、电厂化学、图形图像制作、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等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考生录取后若经学校体检复查不合格或体检结果弄虚作假,学校将报请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委员会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一条** 我校认可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加降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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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 我校严格按照重庆市教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确定收费标准。普通高职专科专业学费标准为6500元/人·年,住宿费标准为600-1200元/人·年。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重庆市物价局的最新批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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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十三条** 我校设立多项奖、助学金及资助措施: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贫困生奖学金。
二、勤工助学: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每月可获得一定的勤工助学金。
三、助学贷款: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按程序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四、国家奖助学金:按国家相关政策,在校学生可参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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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招生联络及查询**
**第十四条** 我校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招生宣传。考生可登录我校网站查询招生计划、专业介绍、往年录取分数、招生录取政策等信息。此外,我校还通过向全国部分中学免费寄送招生简章、参加部分省(市、区)现场招生咨询活动、教育部网上咨询活动等形式开展招生宣传。录取结果将及时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第十五条** 我校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部门联系,以免受到误导。
**第十六条** 招生部门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3—68505288 学校网址:http://www.cqepc.com.cn 学校招生网网址:http://zsxx.cqepc.com.cn 电子邮箱:cqdzzsc@126.com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