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理工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重庆理工大学(原重庆工学院)创办于1940年,经过71年的发展,已逐步建设成为一所以工、理、管为主,文、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作为重庆市重点建设的高校之一,学校于2009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由重庆工学院更名为重庆理工大学。目前,学校在校生总数超过20000人,涵盖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和专科生。
学校占地面积近2000亩,设有杨家坪和花溪两个校区,总建筑面积达80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教学、科研、生活及文体设施齐全。自2006年以来,学校连续被重庆市人民政府评为“十佳园林单位”,其中学林食府三食堂荣获“中国高等学校餐饮服务行业百佳食堂”称号。学校已建成并开通了校园计算机网络系统,图书馆馆藏资源丰富,拥有各类文献资料243万册(件)。
学校现有教职工约1654人,其中专任教师1135人,教授、副教授480余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达596人,这一比例在重庆市高校中名列前茅。此外,学校还聘请了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在内的283余名兼职教授。
学校设有17个二级学院及教学机构,开设48个本科专业,拥有16个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5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建有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共14个,另有50多个校级研究机构和160余个校外实习基地。
学校高度重视科研工作。近年来,共承担国家级、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及横向合作项目1861项,其中国家级项目96项;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研成果奖73项,其中国家科学技术奖3项;授权专利199项,其中包括第十届中国专利金奖1项。教师公开发表论文5000余篇,其中在核心期刊和国际会议上发表2300余篇,被国际三大权威检索收录946篇;出版教材、著作178部。学校长期注重科技开发与成果转化,已有190余项科研成果被采用,直接经济效益近8亿元。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已与美国、日本、英国、俄罗斯、新加坡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及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
学校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2005年,学校在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结论。近五年来,学生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等活动中表现突出,共获得全国性和地区性奖励近300项。1994年至2008年,学校连续15年被评为全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左右,位居重庆高校前列,学校多次被评为“重庆市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二、2011年招生专业及计划**
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我校2011年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计划招收学生5205名,其中本科4705名,专科500名。各省(市、区)的具体招生人数和专业以当地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信息为准。
**三、学校办学基本情况**
(一)学校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
学校前身为重庆工业专科学校,1965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更名为重庆工业学院,1986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重庆工业管理学院,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重庆工学院,2009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重庆理工大学。
(二)颁发证件的学校名称及证件种类
学生在完成学业后,由学校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署名“重庆理工大学”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将授予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
(三)办学基本情况
- 学校全称:重庆理工大学 -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 办学性质:公办 - 校址: - 杨家坪校区: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兴胜路4号,邮编:400050 - 花溪校区:重庆市巴南区红光大道69号,邮编:400054 -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四)2011年招生类别和咨询方式
1. 招生类别: - 普通本科 - 应用技术本科(由重庆理工大学应用技术学院组织教学和管理) - 普通专科及普通专科中外合作办学双文凭专业(由重庆理工大学商贸信息学院组织教学和管理)
2. 招生咨询方式: - 咨询部门:重庆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 咨询电话:023-68822995
**四、录取原则**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法规实施全过程管理。根据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确定的录取分数线,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一)按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未达到我校在该省(市、区)的招生计划,则按缺额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的上线考生。
(二)专业安排按分数级差(5、3、1、1、1)的原则执行。
(三)原则上执行各省(市、区)制定的招生政策,在确定录取和专业选择时,承认各省(市、区)招办的加分政策。
(四)报考我校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须达到良好以上,并参加英语口试。
(五)中外合作办学的普通专科双文凭专业,学生进校后采用全英语教学。报考该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在80分以上,不录取非英语语种的考生。
(六)考生的报考条件、政审及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学校招生机构**
重庆理工大学招生委员会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校领导、校纪委、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及相关院(系)等单位组成,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重大招生事项由招生委员会决策,日常招生事务由招生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规,遵守招生纪律,杜绝任何徇私舞弊行为,并接受社会监督。
**六、学费标准及奖贷学金**
(一)学费标准
我校按专业及录取类别收费: - 普通本科专业:5000–8500元/学年 - 应用技术本科专业:10000–11000元/学年 - 普通专科专业:8000元/学年(其中中外合作办学双文凭专业为13000元/学年)
以上收费标准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为准。
(二)奖贷学金设置
★ 普通本科: 1. 奖学金: - 综合奖学金:甲等1200元、乙等800元、丙等400元 - 国家奖学金:8000元 -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 - 新生特别奖学金:特等奖5000元、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 - 哈尔滨量具刃具集团公司优秀学生奖学金:2000元 - 曙光优秀学生奖学金:2000元 - “潼南奋进”奖学金:2000元 2. 贷学金: - 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3. 助学金: - 学校困难补助: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400元 - 国家助学金:甲等4000元、乙等3000元、丙等2000元 - 吉祥助学金:1000元
★ 应用技术本科: 1. 综合奖学金:甲等1200元、乙等800元、丙等400元 2. 自立自强学生专项奖学金:甲等奖500元、乙等奖300元 3. 国家奖学金:8000元 4.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 5. “潼南奋进”奖学金:2000元 6. 国家助学金:甲等4000元、乙等3000元、丙等2000元 7. 吉祥助学金:1000元 8. 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 普通专科及中外合作办学双文凭专科: 1. 奖学金: - 国家奖学金:8000元 -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 - 新生特别奖学金:甲等奖1000元、乙等奖800元、丙等奖600元 - 综合奖学金:甲等奖1500元、乙等奖1000元、丙等奖600元 - “潼南奋进”奖学金:2000元 - 单项优秀奖学金:30元至600元 2. 贷学金: - 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3. 助学金: - 国家助学金:甲等4000元、乙等3000元、丙等2000元 - 吉祥助学金:1000元
**七、联系方式**
- 联系部门:重庆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 联系电话:023-68822995 - 网址:http://zs.cqut.edu.cn - 监督举报电话:023-68667863(校纪委办) - 电子邮件:cgzs@cqut.edu.cn
**八、其他**
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代理招生工作,有关招生录取事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规定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