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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 一、学院全称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教育部代码:10870)
#### 二、学院成立时间与批准单位 学院的前身可追溯至1984年,经国家教育部(84)教成字026号文件批准,成立了“航天工业部西南职工大学”。1989年,学校更名为“西南航天职工大学”。1999年,根据教育部教发[1999]104号文件,学校转制为“重庆电子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教育部教发[2008]13号文件批准,学校再次更名为“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 三、学院地址 - **江北校区**: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255号 - **江津校区**: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街
#### 四、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 五、办学类型及性质 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 六、学习形式 全日制
#### 七、办学基本条件 学院现有江北和江津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约400亩,建筑面积达1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7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220万元,馆藏图书60万册。校内建有12个实训基地,下设75个实验实训室,其中3个为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电工电子与自动化、数控技术、酒店管理),另设有1个重庆市应用技术推广中心。学院现有教职工516人,专任教师278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及高级工程师67人,博士、硕士研究生63人,双师素质教师比例达70%。学院还拥有享受航天部特殊津贴专家1人、全国职教先进个人1人、重庆市职业院校教学名师1人、中青年骨干教师3人,以及国家和市级专家库成员4人。此外,学院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聘请了3位两院院士担任兼职教授,并邀请百余名航天军工等企事业单位的技术、管理骨干及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2009年,学院被确定为重庆市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 八、2011年普通高考招生范围 根据2011年学院总体计划,面向全国17个省市实行统招,具体招生人数如下:重庆1850名、四川260名、广东20名、海南40名、浙江10名、河北30名、青海40名、新疆40名、云南30名、贵州30名、甘肃10名、内蒙古20名、广西30名、山东20名、山西20名、安徽20名、河南30名。各专业详细计划及说明,请考生查阅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教育考试院)统一印发的招考计划书。
#### 九、录取原则 1. **体检要求**:考生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 2. **录取原则**:严格遵循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 各专业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 各专业原则上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 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经招办批准投档的考生,优先录取。 - 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志愿顺序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 符合国家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分或降分条件,并经招办批准投档的考生,择优录取。 - 专业确定原则上按考生专业志愿并结合相关学科成绩,或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政策执行。 - 艺术类考生,我院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原则上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上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序投档录取。
#### 十、学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及重庆市物价管理部门规定执行。学费根据不同专业在5300元/年至10000元/年之间,具体请查看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收费标准。住宿标准为:普通宿舍500元/年,公寓800至1200元/年,学生可根据自身经济条件选择。
#### 十一、奖贷学金与贫困生资助 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或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以及学院设立的甲、乙、丙三等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3000元/年、二等2000元/年、三等1000元/年。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 十二、颁发证书 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 十三、其他须知 1. **各专业学习校区安排**: - 计算机控制技术、影视多媒体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通信技术、电子声像技术、应用电子技术、软件技术、图形图像制作、计算机系统维护、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电子技术、营销与策划、会计电算化、金融与证券、电子商务、旅游管理、涉外事务管理、物业管理、酒店管理等专业,一年级在江津校区(基础学院),二、三年级在江北校区。 - 飞行器制造工艺、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等专业,一、二年级在江津校区(基础学院),三年级在江北校区。 - 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园林工程技术、影视动画、服装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家具设计与制造等专业,在艺术设计系就读。 2.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规定,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因轻信他人承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学院概不负责。 3. 本章程由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十四、招生联系方式 - **学院名称**: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 **学院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255号 邮编:400021 - **招办电话**:(023)67613088 67607155 - **Email**:cqdz45001@163.com - **学院网址**:http://www.cqep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