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交通大学2011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导读**:本文为重庆交通大学2011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的完整内容,旨在向广大考生及家长详细介绍学校的办学背景、招生计划、录取原则、收费标准及奖助政策等关键信息。重庆交通大学是一所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创办于1951年,拥有南岸和双福两个校区,学科门类齐全,教学科研实力雄厚。本章程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以下为章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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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行为,保障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情况 重庆交通大学始建于1951年,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学校现有南岸校区和双福校区两个教学点。
- **学校全称**:重庆交通大学(Chongqing Jiaotong University) - **国标代码**:10618 -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 **办学性质**:公办 - **办学层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高职专科 - **办学地址**: - 南岸校区: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66号(邮编:400074) - 双福校区:重庆市双福新区福星大道1号(邮编:402247) - **就读地点**: - 2011级普通本科新生第一、二学年在双福校区学习,其余学年转至南岸校区; - 2011级高职专科新生全部在南岸校区就读。 - **基本办学条件**: 学校学科体系完善,设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7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9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领域、47个本科专业及28个高职(专科)专业,并具备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授予权和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资格。 教学科研实力突出,仪器设备总值超1.4亿元,拥有1个国家级素质教育基地、4门国家级精品课程、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及40个省部级质量工程平台。科技创新能力强劲,建有国家内河航道整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区桥梁与隧道工程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以及17个省部级重点科技平台和30余个专业实验室。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18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100余人,包括“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7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等省部级及以上专家教授120余人,高级职称人员500余人。 教学质量优良,本科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连续13年保持在90%以上,荣获“2009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称号,并两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00年、2009年)。2007年,学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
**第三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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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四条** 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我校2011年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5300名、高职专科生200名。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由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统一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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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五条** 学校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积极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选拔优秀人才。
**第六条** 录取时,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顺序优先,依据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当地规定执行。
**第七条** 专业录取方面,除个别省份有特殊规定外,其余省份按投档分数优先原则,结合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分数相同时,理工类考生比较“数学+外语”总分,文史类考生比较“语文+外语”总分。
**第八条**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专业志愿清”原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九条** 江苏省本科招生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选测科目B+B、必测科目4C、技术科目合格。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规则排序,即先按投档分排序,分数相同时参考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专业选测科目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条** 北京市高职专科专业录取要求及会考科目:道路桥梁工程技术(物理B、信息技术C)、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物理B、信息技术C)、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物理B、信息技术C)。录取按投档分数优先原则,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第十一条** 英语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入学后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
**第十二条** 加试要求: 1. 建筑学专业新生入学后需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测试。 2. 艺术类专业使用各省(市、区)专业统考成绩。在政治思想、体检、文化及专业成绩均达标的情况下,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比较文化考试成绩。
**第十三条** 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但建议女生谨慎填报土木工程(隧道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绘工程、航海技术、轮机工程等专业。
**第十四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航海技术专业要求双眼裸眼视力均不低于4.8,轮机工程专业要求不低于4.6。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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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学校严格按照重庆市教委、财政局、物价局相关规定收费。本科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年学费由专业学费(各专业不同)和学分学费(80元/学分)组成,即:应交学费 = 专业学费 + 学分学费(所修学分 × 80元)。 - 普通本科第一学年预收学费:4630元/人·年~6880元/人·年(各专业不同); - 艺术类本科第一学年预收学费:12000元/人·年; - 学年末按“多退少补”原则结算。 - 高职专科专业学费:5850元/人·年~6500元/人·年(各专业不同); - 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学费:12000元/人·年。 - 住宿费标准:双福校区普通本科为1200元/人·年;南岸校区高职专科四人间1200元/人·年、六人间1000元/人·年。 以上收费如有变动,以重庆市物价局批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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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十七条** 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新生质量奖等多种奖学金。
**第十八条** 学校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及优秀特困学生补助,以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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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招生联络及查询
**第十九条** 考生可通过以下四种方式咨询招生信息: 1. 重庆交通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http://zsjy.cqjtu.edu.cn 2. 咨询热线:023-62652497(语音电话)、023-62652498 3. 电子邮件:zsk@cqjtu.edu.cn 4. QQ在线咨询:1944478774、1595929366、1476267721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将及时在招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各级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 学校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事宜请直接与学校招生及毕业生就业工作处联系。因轻信他人造成的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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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及上级政策不符,以国家相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重庆交通大学招生及毕业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