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根据原文内容重写的新文章,意思相同但表达方式不同: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二、校址** 校本部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900号
**三、办学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各专业在各省(区、市)的具体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请参见当地省级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所有招生专业仅招收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的考生。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性别比例限制。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定。
**九、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 1. 以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文化考试成绩为基本录取依据; 2. 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等方面表现,适当控制男女生比例,择优录取; 3.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规范的原则。
(二)录取程序与规则 4. 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数,按照当地规定确定投档比例并划定投档分数线。其中,上海市投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其他省(区、市)控制在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5. 对上海市进入投档分数线的考生,执行我校校内优惠加分政策(仅适用于上海市考生)。 6. 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依据录取原则和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7. 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间的级差分。若考生总分相同,则优先录取志愿顺序靠前的考生;若总分和志愿均相同,则文科考生优先比较外语成绩,理科考生优先比较数学成绩。 8. 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区、市)考试机构组织的英语口试。 9. 高考英语科目成绩低于90分或英语口试成绩低于D级(含D级)的考生,原则上不予录取。 10. 其他省(区、市)的考生须满足当地报考本科院校的相关要求。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 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依据沪价行[2000]第120号); 2. 特殊(热门)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依据沪价行[2000]第120号); 3.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依据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500元(依据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证书种类: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招生办公室:021-67703050,021-52067206
**十三、投诉电话** 监察室:021-67703011
**十四、网址** http://zhaosheng.shift.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1. 奖学金:学校设有学前奖学金、在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各类社会奖学金。学前奖学金根据新生高考成绩评定,金额为10000元至40000元不等;在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根据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等综合表现评定,金额为100元至12000元不等。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由学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评定,金额为5000元至8000元。 2. 贷学金与勤工助学:为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和自立能力,学校积极拓展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为尽可能多的学生提供实践机会。同时,学校认真做好贷学金工作及对贫困学生的帮扶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十六、其他须知——校内优惠加分政策**
1. 校内优惠加分政策仅适用于上海市本科集中录取阶段,不适用于其他省(区、市)的本科集中录取阶段。 2. 在高中阶段获得市(省)级(含)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且经上海市教委审定为优秀应届高中毕业推荐生的考生,按上海市教委规定加分。填报我校志愿并愿意调剂专业者,投档后加7分。 3. 在高三阶段或高一、高二阶段连续两年获得上海市地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且经上海市教委审定为上海市优秀应届高中毕业推荐生的考生,按上海市教委规定加分。填报我校志愿并愿意调剂专业者,投档后加5分。 4. 在高中阶段获得上海市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的考生,填报我校志愿,考分达到我校投档线并愿意调剂专业者,投档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 在高三阶段获得经上海市教委公布的年度省市级(含)以上竞赛活动的科技发明创造奖或学科单科竞赛优胜奖的考生,按上海市教委规定加分。填报我校志愿并愿意调剂专业者,投档后加5分。 6. 应届高中毕业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平时学习成绩优良,经所在中学推荐或学生本人自荐,并经我校考核确认的优秀推荐生和自荐特长生,填报我校志愿,考分达到我校投档线,投档后加5分(两项不可累计加分)。 7. 高考英语成绩在125分以上,且英语口试成绩在B级(含B级,不含B-级)以上者,考分达到我校投档线,投档后加5分。 8. 以上加分项目中,除第2、3两项外,其余各项可累计加分,但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