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政策,进一步推动“依法治招”工作,确保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校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文化街19号。主管部门:黑龙江省教育厅。办学性质:公办本科院校,属于第二批次录取高校。 **第三条** 牡丹江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将严格遵循教育部相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评估考生的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择优录取。同时,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分管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该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和招生计划,审定招生政策,并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和决策。 **第五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处,作为常设执行机构,具体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落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实施细则或相关规定; (二)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及招生工作管理制度; (三)组织开展招生宣传与咨询工作,真实、客观地向考生及家长介绍学校情况和录取规则; (四)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相关要求,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五)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并负责处理录取过程中出现的遗留问题; (六)对录取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七)完成与招生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最终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学校依据国家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等方面,择优录取。 **第八条** 投档比例:学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第九条** 身体健康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当年度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条** 专业录取原则:按照进档考生的实际考分,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再依次安排后续专业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设有分数级差。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依次为4分、3分、2分、1分。 **第十一条** 当多名考生实考成绩相同并同时进入同一专业时,将参考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若考生所报专业均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在完成所有志愿考生录取后,根据高考成绩择优调剂至其他专业;若不服从调剂或成绩无法满足调剂要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规定进行投档,但在专业录取时以实际高考成绩为准。在实考成绩和相关科目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 **第十四条** 对实行高考科目改革的省份,考生专业测试等级达到所在省本科合格标准并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投档线后,若所在省使用统考成绩,则按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使用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则按我校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考生所在省有特殊规定,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体育统一测试成绩合格且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体育类本科最低投档线后,按体育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级差为1分。 **第十七条**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办法:对于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优秀且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经学校文化考试合格后,由本人申请、黑龙江省招生办公室核准,可免于参加普通高考,由学校直接录取;对于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二级运动员考生,文化成绩达到黑龙江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由学校提出申请,报黑龙江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录取。 **第十八条**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英语、旅游管理、教育技术学专业(含带有专业方向的专业)仅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语种。 **第十九条**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条** 被录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将在该批次录取结束后寄出。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按黑龙江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按不同标准收取,具体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章程。 **第二十二条** 奖学金与资助政策:学校设有(1)国家奖学金;(2)国家励志奖学金;(3)国家助学贷款;(4)优秀学生奖学金;(5)专业奖学金。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可协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校外机构资助,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