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西安交通大学将于2026年继续开展书法学专业招生工作。为帮助广大考生及家长全面了解招生政策与流程,现将具体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 符合2026年国家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报考条件,并已完成高考报名手续; 2. 具备扎实的书法基础,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且非色盲、非色弱; 3. 须参加生源所在地(即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书法学专业省统考,且成绩达到该省本科合格分数线; 4. 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学校外语教学仅提供英语课程,请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慎重报考。
二、招生省份及招生计划 1. 招生省份:河南、湖南、山东、陕西、四川共五个省份; 2. 招生计划:不超过10人。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三、考试形式 1. 专业课考试:考生须按照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书法学专业省统考报名方式、时间安排及考试科目等要求,参加专业课省级统一考试; 2. 文化课考试: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及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即高考)的文化课考试。
四、成绩要求 1. 省统考成绩要求 考生省统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相应本科批次专业课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专业课满分的80%(计算结果向下取整)。 2. 高考成绩要求 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西安交通大学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同科类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考生选考科目不限。
五、录取规则 在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且满足上述第一条“报名条件”和第四条“成绩要求”的考生中,按照以下规则进行录取: 1. 在西安交通大学所属批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投档规则择优录取; 2. 计划批次的设置及录取是否区分文理科,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3. 若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与教育部或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不一致的情况,以教育部及各省(市)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为准。
六、注意事项 1.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严格开展新生入学复查工作。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2. 学费标准为12100元/年。如上级政策有所调整,则以新政策为准; 3. 根据教育部规定,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七、监督机制 西安交通大学书法学专业的招生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招生过程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学校监督举报电话:029-88964464,举报信箱:jwb@xjtu.edu.cn。
八、若教育部出台新政策,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
九、本简章由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49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9-82668320 中国书法系咨询电话:159918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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