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2026年设计学类专业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5〕7号)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办学情况,现制定并公布本招生简章。本简章旨在明确西南交通大学2026年设计学类特殊类型招生的具体安排,涵盖领导机构、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原则、费用标准及监督机制等内容,供广大考生及家长参考。

一、领导机构 西南交通大学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分委会。

二、招生计划 1、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设计学类(含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两个专业方向):共计90人。

2、招生省份及分省计划 | 序号 | 省份(区、市) | 计划数 | |------|----------------|--------| | 1 | 北京 | 2 | | 2 | 天津 | 2 | | 3 | 河北 | 8 | | 4 | 辽宁 | 6 | | 5 | 吉林 | 2 | | 6 | 黑龙江 | 2 | | 7 | 上海 | 2 | | 8 | 江苏 | 5 | | 9 | 浙江 | 7 | | 10 | 福建 | 5 | | 11 | 江西 | 2 | | 12 | 山东 | 6 | | 13 | 河南 | 5 | | 14 | 湖北 | 5 | | 15 | 湖南 | 5 | | 16 | 广东 | 8 | | 17 | 重庆 | 8 | | 18 | 四川 | 10 |

3、学校设计学类招生的具体计划编制原则,按照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最终的分省计划及招生专业,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正式公布的2026年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 1、考生须按照所在省(区、市)招生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完成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工作。 2、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省级统考,且成绩达到该省规定的合格分数线。 3、考生的文化课投档成绩不得低于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行分段投档的高考改革省份,考生的文化课投档成绩不得低于第一段控制分数线。 4、关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补充规定。设计学类专业不招收色盲或单色识别不全的考生。

四、录取原则 1、对于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其投档规则投档至我校、且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考生,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采用非平行志愿投档方式且未提供投档成绩,则按照该省平行志愿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计算考生的综合投档成绩并进行排序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考生的文化课投档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按此顺序排序录取。 2、对于招生计划需区分历史类、物理类的省份,我校将按照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计划分配及录取原则执行。

五、学费、住宿费、授予学位情况 学费标准依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调整我省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260号)文件执行,设计学类预收学费为每生每年9600元,最终费用以实际结算为准。 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实际收费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标准执行。 学生完成学业并达到毕业要求后,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六、其他 1、新生入学后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专业复测。对复测中发现问题的学生,学校将组织专门调查,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设计学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申请转入非设计学类专业学习。

七、咨询方式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犀安路999号西南交通大学 咨询电话:028-66366373、66368074

八、申诉渠道 申诉机构:西南交通大学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分委会 申诉电话:028-66366386 申诉邮箱:zsks@swjtu.edu.cn

九、监督机制 1、我校设计学类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整个招生过程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 2、学校本科生院负责牵头组织普通本科特殊类型招生工作,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依规依纪严肃查处。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邮箱:jwbgs@swjtu.edu.cn。

十、本简章由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院负责解释。

西南交通大学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