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大学2026年本科招生章程
辽宁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学科门类齐全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办学层次涵盖本科与研究生教育,办学形式为全日制。学校拥有沈阳蒲河、沈阳崇山及辽阳武圣三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约148.1万平方米(折合2220.7亩),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3.76亿元,图书馆藏书超过376万册。现有专任教师1695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的教师比例高达95.2%,高级职务教师占比53.5%。学校生师比为18.1:1,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3.2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9.4平方米,生均教学科研实习仪器设备值10839.9元,生均图书108.6册。以下为2026年本科招生详细章程。
---
#### 一、辽宁大学自然情况
**(一)高校全称**:辽宁大学
**(二)办学地点及校址**:
- **沈阳蒲河校区**(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开设50个本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多个门类。具体专业包括:哲学、经济学、经济统计学、国民经济管理、数字经济、经济学类(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财政学、金融学(金融与贸易学院)、金融学(亚澳商学院)、保险学、金融学类(金融学、保险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国际经贸规则、纪检监察、国际政治、汉语言文学、英语、俄语、德语、法语、日语、朝鲜语、新闻学、广告学、编辑出版学、历史学、考古学、工程管理、工商管理(商学院)、工商管理(新华国际商学院)、市场营销(商学院)、市场营销(新华国际商学院)、会计学(商学院)、会计学(亚澳商学院)、会计学(新华国际商学院)、国际商务(亚澳商学院)、人力资源管理、审计学、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档案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表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设计学。
- **沈阳崇山校区**(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开设25个本科专业,以理工科为主,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汉语国际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应用化学、化学类(化学、应用化学)、生物技术、生物信息学、工程力学、测控技术与仪器、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机器人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网络空间安全、制药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生态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
- **辽阳武圣校区**(辽阳市青年大街38号):开设5个本科专业,均为外国语言文学类,包括英语、俄语、日语、翻译、商务英语。
**(三)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四)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
**(五)办学形式**:全日制
**(六)主要办学条件**: - 校园占地面积:148.1万余平方米(约2220.7亩) - 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3.2平方米 - 生均宿舍面积:9.4平方米 - 生师比:18.1:1 - 专任教师:1695人,其中研究生学位教师占比95.2%,高级职务教师占比53.5% - 教学科研实习仪器设备总值:37571.4万元,生均10839.9元 - 图书:3765040册,生均108.6册
**住宿条件**: - 2026级新生宿舍标准:沈阳蒲河校区为4人间,沈阳崇山校区为4或6人间,辽阳武圣校区为6人间。 - 宿舍分配方案:新生入学宿舍由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
#### 二、招生计划安排
**(一)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办法,预留计划和使用原则**
学校根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就业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动态调整并确定招生计划。预留计划不超过上一年度数量,使用预留计划时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使用。招生计划最终以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为准。
**(二)语种限制相关说明**
1. **只招英语语种考生的专业**: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英语、翻译、商务英语)。 2.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亚澳商学院各专业、新华国际商学院各专业)采用英语教学,考生应具备良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非英语语种考生请慎重报考。 3. **零起点教学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俄语、德语、法语、日语、朝鲜语。 4. **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
#### 三、招生专业设置
(此处为专业设置表格,因文本格式限制,具体表格内容详见原文。注:新增专业学费标准以相关部门批复为准。)
---
####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辽宁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
#### 五、收费情况
**(一)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学生学费、住宿费严格按照国家和辽宁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收费标准实行公示制度,定期予以公示。学宿费按学年收取,每学年开学前预收。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本章程“三、招生专业设置”,住宿费标准为800—1200元/年/生。2026年,如辽宁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本科学宿费标准进行调整,则按照最新批复标准执行。
**(二)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依据辽教发〔2006〕76号文件等上级相关部门文件的要求,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建立了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多项目奖助学金、多种类勤工助学、多方位困难补助及政策性学费减免为辅的全方位、全覆盖的学生资助体系。依据国家、辽宁省及学校有关规定,设立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学校奖学金、社会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同时,学校开设“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入学手续,为孤儿大学生减免在学期间学宿费,安排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提供临时困难补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缓解在学期间的经济压力。
---
####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学校设有两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 **亚澳商学院**(许可证编号:MOE21AUA02DNR20000041O),外方合作高校为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开设会计学、金融学、国际商务专业。 - **新华国际商学院**(许可证编号:MOE21GBA02DFR20030042O),外方合作高校为英国德蒙福特大学,开设会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专业。
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纳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招生,在本校同批次录取(按招生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批准批次执行)。亚澳商学院、新华国际商学院各专业学生入学后按照“4+0”模式完成学业。学生在完成国内阶段规定学习任务后,符合申请签证条件且成绩符合要求者,可自愿申请办理赴国外学习。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辽宁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大学学士学位证书,达到外方合作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外方学士学位证书,学生获取外方学位证书不以出国为前提。
---
#### 七、录取办法
**(一)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其中,考古学、化学、应用化学、化学类(化学、应用化学)、生物技术、生物信息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制药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生态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适应实验工作需要,色觉异常(俗称色盲、色弱)考生请谨慎报考。
**(三)学校志愿及录取**
1. 学校志愿录取按相关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2. 在提档时执行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3. 普通类本科专业进档考生按“分数清”原则录取,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从高到低逐分排序,按序逐个检索和满足考生所填报的系列志愿。第一志愿额满,逐次检索其第二、第三志愿及后续志愿。普通类进档考生中,报考同一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并列时,录取顺序为:首先,享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认定具备加分者优先;其次,专业志愿靠前者优先;再次,具体科目分数高者优先,科目优先顺序为:①哲学、法学、文学(不包括外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门类专业排序为语文、外语、数学;②理学、工学门类专业排序为数学、外语、语文;③经济学(不包括中外合作办学)、管理学(不包括中外合作办学)门类专业排序为数学、外语、语文;④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排序为外语、语文、数学;⑤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排序为外语、数学、语文。 4.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亚澳商学院各专业、新华国际商学院各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采用英语教学,考生应具备良好的听说读写能力,非英语语种考生请慎重报考。 5. 部分专业按大类进行招生,包括:经济学类(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金融学类(金融学、保险学)、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化学类(化学、应用化学)。大类培养的学生经过基础课程阶段学习后,根据成绩及志愿情况分流到大类内对应专业。 6. “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7.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区、市)涉及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如下:(具体科目要求详见原文)
**(四)艺术类专业**
1. **专业录取规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办法** - 在分科类编制计划的地区(或投档批次)招生的专业,按照分科类排序录取;在不区分科类编制计划的地区(或投档批次)招生的专业,按照不区分科类排序录取。 - **在普通类专业批次招生的艺术类专业**: - 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普通类专业批次招生,对考生无艺术专业考试要求,只录取报考以上专业志愿考生,并执行该批次录取规则。 - 报考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进档考生中,报考同一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并列时,录取顺序为:首先,享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认定具备加分者优先;其次,专业志愿靠前者优先;再次,具体科目分数高者优先,科目优先顺序为:语文、外语、数学。 - **在艺术类批次招生的艺术类专业**:对符合考生所在地投档条件,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地艺术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招生所在地投档规则执行。
2. **关于艺术类专业对应省统考科类(子科类)的说明** 艺术类专业课成绩使用对应省统考合格成绩,各专业对应省统考科类(子科类)如下:(具体对应关系详见原文)
---
#### 八、复查
学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考生按相关政策进行处理。
---
#### 九、特别说明
本章程中所涉及的政策规定,若遇上级部门调整的,以新调整的政策为准。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于以辽宁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本章程解释权归辽宁大学招生与就业处。
---
#### 十、联系方式
- **通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辽宁大学招生与就业处 - **邮编**:110136 - **电话**:024-62202299 - **学校网址**:https://www.lnu.edu.cn - **本科招生网**:https://zs.l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