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2026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发布

以下是根据原文内容重写的新文章:

**温州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温州大学

**二、校址** 学校设有两个校区: - 茶山校区:位于温州市瓯海区茶山高教园区 - 学院路校区:位于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276号

全日制本科新生统一安排在茶山校区就读。

**三、层次** ☑ 本科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温州大学 - **证书种类**:凡在规定年限内修满毕业要求的本科生,颁发温州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温州大学学士学位。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学校设有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包括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和重大招生事项。招生与就业处为常设执行机构,负责日常招生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全过程实施监督。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具体分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华侨港澳台招生计划以港澳台联招办审核结果为准。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学校不设预留计划。

**九、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学校公共外语课程开设英语和日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凡属“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情形的,原则上不予录取;属“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实际执行: 1. 轻度色觉异常(色弱)者原则上不能报考: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环境工程、学前教育; 2. 色觉异常Ⅱ度(色盲)者除上述专业外,还不能报考:化学、应用化学、能源化学、美术学、体育教育、应用心理学; 3. 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中任何一种颜色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除上述两类专业外,还不能报考:工商管理、财务管理; 4. 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中任何一种颜色数码、字母者,原则上不能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网络工程、人工智能。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国家规定进行复查,不合格者视情况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十一、录取规则** (一)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二)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三)部分专业有外语语种及单科成绩要求: - 机械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俄方教师英文授课); - 英语(师范)、翻译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 - 日语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 -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浙江考生外语不低于60分,外省考生不低于50分,体育特招生可降15分。 以上成绩按单科总分150分计算,各省按实际分值等比例换算。 (四)机械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仅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五)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的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六)新高考改革省份按新高考政策执行,考生填报的专业(类)须满足选考科目要求: 1. 实行“专业(类)+院校”平行志愿的省份,进档考生只要单科成绩和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2. 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间无级差。 (七)其他省份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专业间无级差,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八)若考生所填专业均未录取,服从调剂者按投档成绩择优调剂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者予以退档。同批次未录满计划,按当地政策执行。 (九)同分考生排序按各省规定执行;若无统一规定,依次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总分、语文单科、数学单科、外语单科、文理综合/选考科目总分排序。 (十)艺术类、体育类、地方专项、三位一体、华侨港澳台、专升本、四年制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试点等按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 服装设计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生物制药、车辆工程、工业工程、智能制造工程、建筑学、城市地下空间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5500元/学年 - 金融工程、英语:5520元/学年 - 网络工程、机械工程、土木工程:6325元/学年 - 舞蹈教育:9000元/学年 - 书法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学:10350元/学年 - 机械工程(中外合作办学):26000元/学年 - 其他专业:4800元/学年 - 新增专业以物价部门备案为准。

**住宿费标准**: - 4人间公寓:1600元/生/学年 - 6人间公寓:1200元/生/学年 - 套房中4人、2人间:1280元/生/学年 - 套房中6人间:960元/生/学年 最终以实际入住房型收费标准和物价部门备案为准。

**十三、资助政策** 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及各类专项奖学金。同时实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社会团体或个人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发展性资助等政策,并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设“绿色通道”。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严格遵守教育部及各省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监督。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7-86598028。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 温州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zs.wzu.edu.cn - 电话:0577-86680800 - 传真:0577-86680800

**十六、其他须知** (一)新生须在规定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一般不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如有特殊原因,可先报到再办理休学。 (二)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的中介或个人,学校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本章程由温州大学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此前公布的相关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如与国家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政策不一致,以国家和上级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