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5〕53号)以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202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职成〔2025〕47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推进我区202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以下简称“专升本考试”)的招生录取工作,现就相关事项作出如下安排。本次通知旨在明确工作目标、原则、流程及各项具体措施,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实施。
一、工作目标
本次专升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以“安全、准确、高效、公正、有序”为总体目标。在操作过程中,将全力保障考生电子档案的信息安全,及时、准确地向各招生院校提供考生数据和录取结果,并以高效的服务贯穿整个工作流程,确保录取工作全程规范、公正、平稳推进。
二、工作原则
我区2026年专升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遵循“院校负责、招办监督、阳光招生、网上录取”的基本原则。各招生院校需依据已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简章中的录取规则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对于投档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是否录取及录取专业由招生院校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自主确定,并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解释,同时处理其他遗留问题。录取过程中,各高校须严格按照各时间节点推进工作,并确保通信联络畅通。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负责监督各招生院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落实招生计划的情况,纠正和查处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及违背录取规则的行为。
三、录取工作内容
(一)录取方式
1. 我区2026年专升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采用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 2. 我区不接受任何招生院校的委托录取任务,严禁招生院校委托合作办学单位或中介机构开展录取工作。
(二)录取办法
1. 录取模式:实行平行志愿模式,共设置10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下设1个专业志愿。专业计划不得调整。 2. 投档规则: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依据考生的报名身份、学校招生计划、分科类考生志愿,以及排序规则,按1:1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 (1)普通考生(含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首先对具备免专业基础综合课考试资格的普通考生进行投档录取,随后对其他普通考生进行投档录取。具体排序规则如下: ① 具备免专业基础综合课考试资格的普通考生:同一专业大类考生按所获奖项层级排序:A. 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B. 国家级一等奖(或金奖),C. 国家级二等奖(或银奖),D. 国家级三等奖(或铜奖),E. 自治区级一等奖(或金奖)。当考生所获奖项层级相同时,按公共基础课考试成绩—语文(数学)科成绩—英语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公共基础课考试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科成绩排序(成绩高者优先),以此类推。 ② 其他普通考生:同一专业大类考生按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课考试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考试成绩—语文(数学)科成绩—英语科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1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2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3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总成绩相同,则按公共基础课考试成绩排序(成绩高者优先),以此类推。 (2)退役大学生士兵: 首先对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进行投档录取,随后对其他退役大学生士兵进行投档录取。具体排序规则如下: 同一专业大类考生按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1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2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3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相同,则按专业基础综合课1成绩排序(成绩高者优先),以此类推。 3. 录退规则: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在规定时间内投出考生电子档案,招生院校工作人员在本校招生录取场所通过网络及时下载并审阅考生电子档案,确定拟录取考生的拟录取专业。对于未录取考生,需根据有关规定如实写明退档原因,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投档考生的处理结果。已录取考生不予退档换录。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严格依据自治区教育厅印发的高职(专科)专业对应本科专业文件开展录退检查。 4. 征集志愿: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根据招生院校招生计划完成情况,视情况组织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设置5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下设1个专业志愿。当招生院校面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原报考志愿考生无法完成招生计划时,我区将汇总计划缺额信息按约定时间向社会公布,公开向未被录取的上线考生征集志愿。未被录取的上线考生可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各校未完成专业计划填报征集志愿,再次进行投档录取。 5. 录取通知书:招生院校根据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新生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需经校长签署、加盖本校校章后,连同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寄送给被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须按照教育部、国家邮政局有关工作要求执行,邮寄费用由招生院校支付,不得向考生收取。
四、录取工作安排
我区2026年专升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时间为5月27日至6月2日。请各招生院校严格按照录取日程表规定的时间进行操作。
五、入学资格复查
招生院校应在新生报到时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对录取通知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报名与录取数据进行逐一比对核查,并将现场采集的新生照片与专升本考试招生采集图像、居民身份证照片进行人像比对。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无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入学资格。
学生入学后,招生院校应在3个月内按照专升本考试招生规定,对专升本考试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等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不符合报考录取条件、弄虚作假等招生违规行为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根据相关规定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应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按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六、工作日程
我区2026年专升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如下(相关日程可能根据工作需要临时调整,请考生留意“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发布的公告):
录取批次:退役大学生士兵批(含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考生批(含具备免专业基础综合课考试资格的普通考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 正投:5月27日20:00 - 第一次征集:填报时间 5月28日12:30至5月29日10:00,录取结束查询时间 5月29日20:00 - 第二次征集:填报时间 5月30日12:30至5月31日10:00,录取结束查询时间 5月31日20:00 - 第三次征集:填报时间 6月1日12:30至6月2日10:00,录取结束查询时间 6月2日20:00
考生如有招生录取方面的疑问,可在工作时间(5月27日至6月2日)拨打电话或到现场咨询。咨询电话:0771-5337942、0771-5337943;现场咨询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柳园路6号咨询服务大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