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根据原文内容重写的新文章:
**导读** 本文为您详细介绍上海科技大学2026年本科招生相关事项。作为一所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上海科技大学在办学层次、招生管理、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方面均有明确规范。以下内容涵盖学校基本信息、招生计划分配、录取方式、健康要求、学费与资助政策等关键信息,供考生及家长参考。
**一丨院校全称** 上海科技大学。
**二丨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华夏中路393号。
**三丨层次** 本科。
**四丨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
**五丨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上海科技大学 - 证书种类: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上海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六丨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是学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的统筹与领导。本科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具体承担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组织与实施工作。纪检监察室则负责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与纪律检查。
**七丨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学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总规模,结合自身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并参考近年来各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执行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不设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要求等详细信息,请参阅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发布的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丨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学校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情况。
**九丨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 所有专业在入学时对外语考试语种不作限制;但各专业教学过程中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十丨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相关补充规定。考生须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或病史,学校将依据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条款进行处理。
**十一丨录取规则** 一、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规则: (一)2026年,学校将在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共18个省(市)开展以“校园开放日”活动为核心的综合评价招生。学校将根据考生在“校园开放日”中的综合表现及报名材料,评定“校园开放日”成绩。具体内容详见《上海科技大学2026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二)参加“校园开放日”并获得成绩的考生,须在所在省(市)高考提前批次本科志愿栏中填报我校,否则该成绩无效。未获得“校园开放日”成绩的考生也可在提前批次本科志愿栏中填报我校(有特殊规定的省份除外)。考生文化成绩(含教育部及所在省份政策加分)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须达到相关省级招办确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 (三)各省级招办按规定向我校投档,投档比例按各省份规定执行。 (四)学校根据考生最终成绩(含高考总分及“校园开放日”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并满足所有被录取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最终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校园开放日”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语文成绩、高考物理成绩、高考化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二、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高考)成绩录取的规则: (一)2026年,学校在安徽省普通本科批次开展招生。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规定向我校投档,具体投档比例由学校根据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不超过105%。 (二)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并满足所有被录取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同分考生的排序规则参照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若普通本科批次出现缺额,将进行征集志愿。
三、学校认可教育部及各省级招办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原则上,学校认可考生所有加分项中的最高一项,且加分上限为20分。
四、各省份具体录取办法以各省级招办公布内容为准;高考改革省份的录取规则和程序,按各省级招办规定执行。
**十二丨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7000元,依据沪发改价调〔2023〕21号文件。 - 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200元,依据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文件。
**十三丨资助政策** 学校认真落实国家和上海市关于学生资助的各项政策。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先行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可根据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及学费减免等。学校郑重承诺:确保被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十四丨监督机构及举报电话** 学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室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举报电话:021-20685315
**十五丨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www.shanghaitech.edu.cn - 本科招生办官网:admission.shanghaitech.edu.cn - 咨询电话:4009209393
**十六丨其他须知**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