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声誉卓著的高等学府,直属教育部并与上海市重点共建,属于综合性研究型大学。2017年,学校成功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行列,由此开启了扎根中国大地、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新征程。学校致力于构建卓越育人、卓越学术与卓越服务协同并进的发展新格局,加快推动全方位、系统性的育人创新。目前,华东师范大学地处上海,已形成“一校两区、联动发展”的办学布局:闵行校区位于上海市东川路500号,普陀校区位于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
设计学院设于普陀校区,现有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三个本科专业,其中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院正积极把握人工智能变革带来的机遇,承担将未来设计与计算机科学、认知科学、制造工程等学科交叉创新的重要使命,重点培养智能交互设计、智能场景设计、数字艺术设计、插画与视觉叙事等领域的复合型设计创新人才。
学院与近三十所欧洲、北美等全球知名高校建立了国际合作交流项目,学生可根据意愿选择参与。目前学院设有两个硕士学位点:设计学(学术型交叉学科硕士学位)和设计(专业型艺术设计硕士学位),并广泛开展中外联合培养的设计专业硕士双学位项目。
一、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具备国际视野和未来眼光,综合素质与专业能力并重的高端设计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招生专业 按设计学类招生,涵盖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三个本科专业。学制四年,学费为13000元/学年。参与国际合作交流项目的费用按相关协议执行。
(二)招生计划 2026年计划招收85人,拟分省招生计划如下(最终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 招生省份 | 计划 | 招生省份 | 计划 | 招生省份 | 计划 | |----------|------|----------|------|----------|------| | 北京 | 3 | 浙江 | 5 | 湖北 | 2 | | 河北 | 2 | 安徽 | 2 | 湖南 | 3 | | 山西 | 2 | 福建 | 3 | 广东 | 3 | | 辽宁 | 2 | 江西 | 2 | 重庆 | 2 | | 上海 | 36 | 山东 | 4 | 四川 | 3 | | 江苏 | 5 | 河南 | 4 | 陕西 | 2 |
三、报名条件
(一)考生须符合教育部及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高考报名条件。
(二)考生须参加2026年美术与设计类省级统考,且成绩达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录取时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不再组织校考。
(三)考生须参加2026年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须达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美术与设计类对应的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投档与录取原则
(一)投档原则 根据教育部艺术类招生规定,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各省艺术类综合成绩折算方式有所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份相关政策。
(二)录取原则 符合报名条件、填报我校该专业志愿并被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五、大类分流
设计学类本科招生采用大类招生模式。新生入校后,第一学期为大类培养阶段。入学后,学生根据个人志愿选择相关专业及方向,学校按照专业分流综合分计算并排序,确定专业方向优先选择权。各专业人数上限为45人。
专业分流综合分 =(省统考专业成绩 ÷ 省统考专业成绩满分)× 600分 +(高考文化成绩 ÷ 高考文化成绩满分)× 750分。
六、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设计学类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招生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二)设计学类专业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七、联系方式及其他
(一)学校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本科招生网:zsb.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二)设计学院 咨询电话:021-62237313、62232742、62233319 学院网址:www.design.ecnu.edu.cn
(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电话:021-54344605 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四)如教育部或有关部门对艺术类招生政策进行调整,我校将相应调整。未尽事宜按教育部或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八、本招生简章由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