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根据原文内容重写的新文章: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学院全称为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国标代码:10878),属于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办学层次为本科。
**二、录取原则** 1. 总体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考生的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 录取工作将严格遵循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相关政策与规定执行。 3. 各专业体检标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执行。 4. 优先录取志愿排序靠前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以第一排序视为第一志愿)。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江苏省则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 5. 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学三个专业的考生,建议具备一定美术基础,且色弱、色盲者不予录取。 6.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按照2010年发布的《安徽建筑工业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执行;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原则按照2010年发布的《安徽建筑工业学院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执行。 7. 我校各专业外语教学语种均为英语。其中,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须不低于100分,英语口试成绩须为“优秀”或等级为“5”(不组织外语口试的省份除外)。 8.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安徽建筑工业学院”,证书类型为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内容按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规定填写。
**三、收费标准** 所有收费项目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及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如收费标准发生变化,则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最新核准的标准为准。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 北校区:合肥市金寨南路856号,邮编:230022 - 南校区:合肥市紫云路292号,邮编:230601 招生咨询热线:0551-3828083 学校网址:http://www.aiai.edu.cn
本章程由安徽建筑工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