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致力于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规范招生工作,保障考生权益,依据国家及省级招生政策,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全称**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
**三、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文忠路合肥职教城(邮编:230011)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 招生对象为拥护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备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 2. 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及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综合考量考生的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按分数从高到低、尊重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3.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其中,色盲、色弱者不得报考染整专业。 4. 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各专业招生不设男女比例限制。 5. 报考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的考生,为便于未来就业,要求体貌端正、口齿清晰、身体无残疾。原则上,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 6. 报考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将作为专业录取的重要参考,原则上要求英语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 7. 通过专业测试的艺术类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时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颁发证书** 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安徽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 学院严格执行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1. 学费:理工类每生每学年3900元,文史类每生每学年3500元,艺术类每生每学年6500元。 2. 住宿费:每生每学年800元。 3. 若收费标准有调整,以安徽省最新相关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51-4689666、0551-4689555(兼传真) 学院网址:www.avtc.cn 电子邮箱:ahzyzsb@163.com
**九、其他须知** 1. 2011年学院面向安徽、江苏、浙江、河南、湖南、陕西、山西、内蒙古、江西、甘肃、湖北、重庆、四川、山东、新疆、福建、海南、广西等18个省(市、区)招生。 2. 学院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建立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施分类资助,确保无一人因经济问题而辍学。 (1)奖助学金:学院通过学生综合量化考核,依据德、智、体等方面表现,评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学院奖学金。 (2)特困补助:学院每年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专项资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3)缓交学费:对于家庭经济确实困难、一时无法缴清学费的新生,可凭相关困难证明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 (4)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院将积极协助提供所需材料。 (5)勤工俭学: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并按国家规定发放相应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