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巢湖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巢湖市半汤路1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 学校将严格遵循教育部及安徽省教育厅最新发布的当年招生政策,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选拔学生。
2. 英语专业仅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本科专业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艺术设计(2+2中外合作)专业入学后以韩语作为第一外语进行教学;其余专业入学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教学。因此,除韩语外,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我校,以免影响大学阶段的外语学习。
3. 在专业录取过程中,学校采用“专业清”的方式。即先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根据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按后续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如所有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且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将其调剂至其他专业;若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4.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其英语单科成绩须达到100分,并须参加英语口试,口试成绩需在3分及以上(含3分)。在考生总分达到我校最低录取线的前提下,按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5.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旅游管理、音乐类专业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晰、听辨灵敏。旅游管理专业对身高有一定要求:女生身高低于1.58米、男生身高低于1.68米的考生,建议慎重报考。
6. 安徽省内报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在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7. 省外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须先获得我校颁发的《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学校将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8. 关于巢湖学院与韩国韩瑞大学校际交流项目的招生事宜,请参阅我校《艺术设计(2+2中韩合作)专业招生简章》。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巢湖学院 七、毕业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八、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及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若收费标准发生变更,则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最新核准的标准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65-2361098、2361487、2362523 地 址:安徽省巢湖市半汤路1号(邮编:238000) 网 址:http://www.chu.edu.cn 电子信箱:zjc@c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