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蚌埠医学院招生简章[关键词:标题11],2011年蚌埠医学院招生简章[关键词:标题12]

以下是根据原文内容重写的新文章:

**蚌埠医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蚌埠医学院2011年招生工作即将启动,为方便广大考生及家长全面了解我校招生政策与录取要求,现正式发布本章程。本章程涵盖学校基本信息、录取规则、收费标准、联系方式等重要内容,旨在为考生提供清晰、准确的报考指引。

**一、学校全称:** 蚌埠医学院

**二、办学层次:** 本科

**三、办学类型:** 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 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2600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 我校将严格遵循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相关省(自治区)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2. 2011年,我校计划面向全国18个省(自治区)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录取工作将按照考生所在省(区)规定的批次进行。 3. 对于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报考我校,且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教育招生考试院或招办划定的我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经该省(区)教育招生考试院或招办投档至我校的考生,我校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 4. 若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生源不足,对于经所在省(区)教育招生考试院或招办投档至我校的考生,我校同样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直至录满为止。 5. 若本科批次按第4条规则仍未完成招生计划,我校将对未完成的计划进行调剂,优先安排至其他生源充足的省(区)。 6. 在专业录取方面,我校将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按照“志愿清、专业清”的原则进行录取。特别说明:在专业志愿中未填报“护理学”专业的男性考生,即使勾选“专业服从调剂”,也不予录取至“护理学”专业。 7. 对于在各志愿批次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我校将对确有特长的考生给予优先录取。 8. 我校认可教育部及各省(区)制定的加分政策,并按规定执行。 9. 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六、颁发证书:**

1. 颁发学校名称:蚌埠医学院 2.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核合格准予毕业者,颁发毕业证书)

**七、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依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及安徽省教育厅联合发布的《皖价费〔2000〕259号》文件执行。具体收费标准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标准为准,如有变更,将按最新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2-3179907 邮政编码:233030 电子邮箱:BBMCZSK@126.COM 网址:http://211.70.128.1/

本章程由蚌埠医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欢迎向蚌埠医学院招生办公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