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根据原文内容重写的新文章:
**安徽医科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
安徽医科大学是安徽省属重点高等医学院校,秉承“好学力行,造就良医”的校训,致力于培养高素质医学人才。为规范招生工作,保障考生合法权益,依据国家及省级招生政策,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201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涵盖学校基本信息、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供广大考生及家长参考。
**一、学校全称**:安徽医科大学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地址**: - 校本部: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81号,邮政编码:230032 - 南校区:安徽省合肥经济开发区翡翠路15号,邮政编码:230601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 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招生政策,全面落实“阳光工程”,确保招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2. 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 对符合国家及所在省(市、自治区)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相关规定执行加分后参与投档。 4. 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该省份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录取;在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再依次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5. 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对填报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剂至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在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英语成绩较高的考生。 6. 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必测科目等有等级要求,则按该省份公布的标准执行。 7. 鉴于学校外语教学资源以英语为主,且学生在校学习及未来就业多需使用英语,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8. 考生各科目成绩一般须达到及格线,学校不另设加试科目。 9.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关于医学类专业的体检标准为准。色觉异常者,学校不予录取。 10. 各专业录取不受男女生比例限制。 11. 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终公布为准。各专业方向详见各省报考指南及学校招生网站,考生报考时请务必核对所报专业的备注信息。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安徽医科大学 -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 严格按照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及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若收费标准有调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最新核准的标准为准。
**八、联系方式及网址**: - 电话:0551-5167746(兼传真)、0551-5165542(兼传真) - 招生网址:http://zs.ahmu.edu.cn - 电子邮箱:ahmuzsb@163.com
**九、其他说明**: 本章程内容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