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2009年本科招生章程排名怎么样,首都师范大学2009年招生规定排名第几

学校全称:首都师范大学 办学地点:校本部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另有北一区、北二区(距校本部向北约700米)、初等教育学院海淀部及通州部。 办学性质:北京市属重点大学(公办) 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 上级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首都师范大学是北京市重点建设的公办全日制本科高校,主校区坐落于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同时设有北一区、北二区(位于校本部以北约700米)以及初等教育学院的海淀部和通州部。学校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直接管理,致力于培养高素质人才。以下是2023年招生录取及相关政策的详细说明。

一、录取规则

1. 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录取时以高考总分为主要依据。若考生总分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更优者:文科考生重点参考语文和外语成绩,理科考生重点参考数学和外语成绩。

2. 我校按照志愿顺序进行录取。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将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在北京本科一批录取中,若第一志愿生源充足,将根据实际情况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录取人数一般控制在北京招生计划总数的10%左右。

3. 我校在录取过程中不设男女比例限制。

4. 专业安排采用“分数优先”原则,不设专业级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时,应结合个人兴趣和高考分数进行合理选择。

5. 专业调剂规则如下: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为师范专业,则仅在师范专业范围内调剂;若所有志愿均为非师范专业,则仅在非师范专业范围内调剂;若志愿中同时包含师范和非师范专业,则可在两类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

6. 考生加分政策按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我校在提档和分专业时均认可政策性加分。

7. 与我校签订高水平运动员或艺术特长生招生协议的考生,按教育部及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录取。

8. 艺术类专业参加全国艺术类提前批次录取,文理兼收。2009年起,凡组织艺术类专业省级联考的省市,考生须取得联考合格证方可按我校录取规则参与录取。

9.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所有考生的数学成绩均计入总分。艺术类专业仅录取参加我校组织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证的考生。学校将综合考查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政审及体检情况,按分省计划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专业安排时参考志愿顺序及相关科目成绩。

10. 报考美术学院各专业的考生,素描考试须达到及格标准。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艺术类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考试成绩(折合为满分750分后)占40%、文化课成绩占60%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外语成绩作为参考。

11. 音乐学院各专业录取办法如下: 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艺术类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 ① 音乐学(师范)专业:专业课成绩占40%(折合为满分750分后),文化课成绩占60%,两项相加形成综合分,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② 音乐学(作曲、指挥及表演)专业、舞蹈学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③ 录音艺术专业:录取办法同音乐学(师范)专业,同时参考数学和外语单科成绩。 ④ 音乐学(师范)与音乐学(作曲、指挥及表演)专业统一按“音乐学”录取。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以上两个专业方向在志愿一栏仅填写“音乐学”。

12. 报考小学教育(美术、音乐)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北京市艺术类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专业考试合格者按专业考试成绩(折合为满分750分后)占30%、文化课成绩占70%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外语成绩作为参考。

二、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3. 外语类各专业及汉语言文学(比较文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小学教育(英语)、心理学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仅开设英语课程。报考外语类各专业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市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录取时对英语单科成绩和口试成绩有一定要求,具体分数视当年考生整体水平而定。

14. 历史学(基地班)、世界历史(基地班)、汉语言文学(比较文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生物科学类、数学类专业在录取时对外语单科成绩有一定要求,具体分数视当年考生整体水平而定。

15. 数学科学学院、物理系、信息工程学院的各专业以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在录取时对数学单科成绩有一定要求,具体分数视当年考生整体水平而定。

16. 各专业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按照《首都师范大学招生体检实施细则》执行。

17. 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应热爱教育事业。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按国家规定须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18. 北京招生计划中的小学教育专业和学前教育专业在本科二批录取,且需参加面试。面试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上午8:00至下午15:00,地点在首都师范大学初教院海淀部(海淀区通慧寺1号,人民大学附中西侧)。面试内容详见学校本科招生网。所有二批一志愿报考首都师范大学且成绩达到2023年北京市本科二批控制线的考生均可参加面试。未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志愿,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9. 2023年,数学科学学院继续实施“2+2”宽口径大类招生与培养;生命科学学院继续实施“1+3”宽口径大类招生与培养;政法学院和信息工程学院部分专业首次实施“2+2”宽口径大类招生与培养。数学科学学院原设的三个专业(含专业方向)统一按“数学类”录取;生命科学学院原设的三个专业(含专业方向)统一按“生物科学类”录取;政法学院原设的劳动与社会保障和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统一按“公共管理类”录取;信息工程学院原设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和软件工程专业统一按“电气信息类”录取。采用“2+2”模式的学生在第三学年、“1+3”模式的学生在第二学年,可在本院专业内按一定比例,结合学生意愿和考试成绩自主选择专业方向。

20. 2023年,美术学院继续实行宽口径录取、分专业培养模式,录取时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报名时填报的志愿及综合成绩进行专业方向分配。

三、收费标准

21. 统招生学费标准如下:文理科专业5000元/年;外语类专业6000元/年;艺术类专业8000—10000元/年;师范类专业免收学费。以上标准以2023年北京市教委审核结果为准。

四、其他

22. 我校在京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规则,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规定为准。

23.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录取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以上内容由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