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服装学院2009年招生简章怎么样,北京服装学院2009年招生简章网址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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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服装学院招生章程**

**◇总 则◇**

北京服装学院是中国唯一一所以“服装”命名的高等学府,秉承“艺工融合”的办学特色,涵盖艺术、工学、经济学、管理学、理学等多个学科门类,协调发展,是一所特色鲜明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隶属于北京市管理,院校代码为10012。主校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北口,昌平区小汤山镇南设有北校区。其中,表演专业全程在校本部就读;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广告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等专业的学生,第一、二学年在北校区学习,后两学年返回校本部;其余各专业第一学年在北校区学习,后三学年返回校本部。学校招生层次包括研究生和本科生,本科招生类别分为艺术类、理工类和文史类。

**◇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市场需求以及学科发展需要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计划,并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审批。经市教委批准后,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分省来源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艺术类专业面向全国统一招生,理工类和文史类专业则按省份进行分省招生。学校招生办公室将生源计划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并传送至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招生条件◇**

报考我校的考生须符合国家有关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资格。录取时的体检要求,学校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我校对男女生比例不作限制。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除表演专业外,艺术类各专业要求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60分。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中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成绩须达到90分以上,且口试成绩良好。本校外语课程仅开设英语。凡在入学考试或体检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

**◇录取规则◇**

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00%至110%之间。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将按规定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艺术类专业在综合录取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文史类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语文成绩较高的考生;理工类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数学成绩较高的考生。艺术类考生的政策性照顾附加分在投档时计入总分,但在录取时不计入;文史、理工类考生的政策性照顾附加分在投档和录取时均计入总分。文史、理工类进档考生,根据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优先于无专业志愿的考生;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按分数级差安排专业,相邻志愿级差为1分。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为: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均合格的基础上,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专业按综合分(专业课科目平均分×50% + 文化课科目平均分×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收费及其他◇**

新生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按照北京市教委和北京市物价局相关规定执行。学校设有奖学金制度,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可获得相应奖励。

**◇附 则◇**

本章程若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不符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准。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北口(中日友好医院东侧) 邮政编码:100029 传真:010-64210494 咨询电话:010-64288364、010-64288375 招生网址:http://zsjy.bif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