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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重写版)**
**导读** 本章程旨在保障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与专科招生工作的规范开展。学校坚持依法招生,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本章程适用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的招生工作,涵盖录取规则、特殊要求、收费标准、资助体系等内容,为考生提供清晰的报考指引。
**第一条** 为确保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与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推进,学校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力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本章程适用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的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第三条** 办学地点:校本部位于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红庙校区位于北京市朝阳门外金台里2号。
**第四条** 办学性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是北京市重点建设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第五条** 办学层次与基本修业年限:博士研究生(3年制)、硕士研究生(3年制)、本科(4年制)、专科(2-3年制)。
**第六条** 办学特色: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为核心的多科性大学。学校以教学为中心,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实行文理兼收,致力于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第七条 录取规则**
**总规则**:在录取过程中,学校严格依据当地招生考试部门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全面审核,分专业择优录取。
**在京录取规则**:根据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规定,学校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调阅考生档案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当第一志愿考生档案已达到招生计划比例时,是否录取其他志愿考生由学校自主决定。据此,对于报考本科一批各专业的考生,学校除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外,为第二(平行)志愿考生预留约20%的招生计划。对于其他批次考生,学校采取略高于招生计划数的提档方式。若市高招办投送的第一志愿考生档案数已达到提档比例,则全部在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若第一志愿考生数量不足,则考虑录取第二(平行)志愿考生。
**京外录取规则**(港澳台侨考生除外):在当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调阅考生档案数不超过学校在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
**专业分档规则**:在分档过程中,学校根据进档考生的专业志愿情况,设置约3分的专业志愿级差。在同等分数下,文史类考生优先录取语文、外语成绩较高者;理工类考生优先录取数学、外语成绩较高者。若两科成绩差值绝对值较小者,则优先录取。
**特殊录取情况**:对于保送生、文体特长生、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以及解决男女生比例失调等特殊情况,学校招生委员会集体讨论后,可进行调剂录取。
**加分因素**:在提档和分档过程中,学校均考虑考生的加分因素。
**优先录取政策**:在学校调档线以上,对市级三好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单科优胜者,在同批次内优先录取。
**华侨学院录取政策**:在华侨学院下设的本科、高职专业中,对华侨子弟予以照顾录取。由于华侨学院本科专业英语授课比例较高,现场录取中仅录取有志愿的考生,不进行调剂录取。
**第八条 录取的特殊要求与限制条件**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经贸英语)专业仅招收英语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但新生入校后,公共外语仅开设英语、日语、俄语,华侨学院本科专业为英文教学。高职专业入学后公共外语仅开设英语。
**外语口语考试要求**:需参加北京市统一安排的外语口语考试的专业包括: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国际金融)、英语(经贸英语)、旅游管理、工商管理(管理会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IT项目管理)。其中,英语(经贸英语)专业要求口语考试成绩达到4分以上(含4分),学校不另行安排口语测试。
**身体健康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执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招生体检标准》。色盲、色弱者不得报考广告学、安全工程(注册安全工程师)、环境工程专业;色盲者不得报考传播学、传播学(媒体经营与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程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IT项目管理)专业。新生入学报到时,校医院将进行健康复检,对复检不合格者,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学校将在校园橱窗张贴录取结果,考生也可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查询电话或网站查询。
**第十条 收费标准**:根据北京市发改委颁发的《收费许可证》,收费标准如下:本科生学费:英语(经贸英语)6000元/学年;安全工程(注册安全工程师)5500元/学年;环境工程5500元/学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5500元/学年;统计学5500元/学年;数学与应用数学(金融数学)5500元/学年;其余本科专业5000元/学年。高职生学费标准为6000元/学年。本专科生住宿标准为750-1500元/学年,港澳台侨学生若住留学生宿舍,标准为20元/天/床。
**第十一条 奖学金、贷款、勤工助学**:学校设立多项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人民奖学金”、“三菱东京UFJ银行奖学金”、“松下育英奖学金”等。此外,还设有成绩优异奖、学术科研论文奖、文艺优秀奖、体育优秀奖、社会实践优秀奖、社会贡献奖等单项奖励。学校建有完善的助学体系,包括“国家助学金”、“建设银行爱心基金”、“三全博爱助学基金”、“关心下一代奖助学金”、“鑫恒·泰泽励志助学金”、“学子阳光助学金”等项目。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时可提供所在地区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经学校审核后,可通过“绿色通道”缓交入学费用。入学后,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参加勤工助学、申请各类助学金和困难补助等,确保不因经济原因影响学业。
**第十二条 新生资格复查**: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录取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招生规定或存在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 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校本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邮编:100070,电话:(010)83952090。学校网址:http://www.cueb.edu.cn;招生网址:教育网 http://zs.cueb.edu.cn,非教育网 http://cuebzs.ddns.com.cn。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