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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

华南理工大学(学校代码:10561)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同时也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学校为国有公办性质,办学层次为本科,录取批次为第一批,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校设有两个校区:北校区位于广州市天河区五山,南校区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邮政编码:北校区510640,南校区510006。招生咨询电话:020-87110737,传真:020-87111502。学校官方网站为:http://www.scut.edu.cn。

本章程旨在向广大考生及家长全面介绍华南理工大学的招生政策、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及相关注意事项,帮助考生科学合理地填报志愿。以下为详细内容:

**一、学校概况**

- 全称:华南理工大学(10561) - 学校属性: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 办学性质:国有公办 - 主管部门:教育部 - 办学层次:本科 - 录取批次:第一批 - 学习形式:全日制 - 网址:http://www.scut.edu.cn - 校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北校区)、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南校区) - 邮政编码:510640(北校区) - 联系电话:020-87110737 - 传真:020-87111502

**二、录取规定**

**录取原则:** 以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 **政治思想品德要求:** 考生档案必须齐全、真实。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档案材料,学校可要求补充或予以退档。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色盲、色弱两项以高考体检结果为准),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或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报考国防生的考生须满足以下条件:未婚,年龄在20周岁以下(截至当年8月31日),两眼裸眼视力均在4.5以上,男生身高162厘米以上,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上,体重不超标;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不招收色盲、红绿色弱、罗圈腿、平足、有传染性疾病的考生,也不招收往届生。

3. **加试要求:** 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建筑设计三个专业的广东省考生,须在录取前参加素描加试。报名时间为6月11日起在学校招生办网站进行,考试时间为6月28日(星期一)上午9:00至11:30,考试地点为华南理工大学27号楼。考生需自备画夹、画具。外省考生及保送生则在入校后参加素描加试,成绩不合格者将参照当年各专业录取分数线,根据入学考试成绩酌情调整专业。

4. **外语语种要求:** 我校本科生须达到学校规定的英语水平要求方可毕业并取得学位证书。本科外语教学主要采用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慎重考虑。日语专业可招收日语、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科技英语)、日语专业的广东省考生须加试英语口语(由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

5. **男女比例:** 所有专业男女比例不限(国防生除外)。

6. **录取细则:** (1)投档比例:按1:(1~1.2)投档,具体比例视生源情况而定。 (2)分数与学校志愿处理:尊重考生所填院校志愿顺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档案不足,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参考志愿考生。不录取未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 (3)分数与专业志愿处理:尊重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同等条件下,广东省考生按理科“理科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文科“语文-文综-文科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排序。若排序相同,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者优先录取。外省考生将参考相应科目(或等级考试选测科目成绩)。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至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调剂,则予以退档。 (4)学业水平考试要求:报考我校的广东省高中应届毕业生(艺术专业和体育类考生除外)须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报考艺术专业、体育类的广东省高中应届毕业生须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报考我校的江苏省普通类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一个A一个B以上,必测科目四个C以上,技术科目合格。

7. **创新班:** 我校今年开设七个大类的创新班。其中,数学类和自动化两个创新班为本-硕连读班;机械类、力学类、材料类、化学类、计算机类五个创新班为本-硕、本-硕-博连读班。在各学习阶段,将根据学生的学业、表现、健康和志愿等综合状况进行适当分流或淘汰,不符合要求者将转回相应专业的普通班学习。具体培养及管理办法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其填报志愿及录取办法与一般专业相同。

8.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的处理办法:** 学校承认符合教育部规定加分条件的考生的投档成绩。但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未设加分政策,我校不再给予加分优惠。

9. **国家指令性少数民族预科班:** 从高考原始成绩不低于我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以内的少数民族考生中择优录取。预科阶段培养地点为黄河科技学院(郑州市)。预科培养一年后,成绩合格者转入我校本科就读。

10. **复查与违规处理:** 我校将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取消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学生的入学资格。凡报考我校的考生不得同时以港澳生身份报考联考,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11. **内蒙古自治区录取方式:**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方式。

**三、国防生、保送生、自主招生、艺术专业生、艺术特长生、运动训练和高水平运动员学生的录取,依照我校当年的有关规定执行,详情可在我校招生办网页查阅。**

**四、收费标准**

1. **学费:** - 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5160元/生·学年(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专业1-2年级:5160元/年;3-4年级:16000元/年) - 文史、财经、管理类专业:4560元/生·学年 - 艺术专业:10000元/生·学年

2. **住宿费:** - 普通学生宿舍:500元/生·学年(含水电费) - 二级学生公寓:750元/生·学年(含水电费) - 一级学生公寓:1200元/生·学年(含水电费) - 引资新建学生公寓:1300元/生·学年(不含水电费),1500元/生·学年(含水电费)

收费标准若有更改,以当年广东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五、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 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www.scut.edu.cn/admission 2. 电子邮箱:j2zb@scut.edu.cn 3. 招生咨询电话:020-87110737 4.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5. 邮编:510640

**六、其他**

本章程由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对本章程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疑义者,应在当年内通过咨询或信访提出,过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