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好不好,2010年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排名怎么样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东南大学秉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并结合2010年招生工作的具体实践,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旨在为考生提供全面、准确的招生信息,涵盖学校概况、办学特色、招生计划、录取规则、新生入学及资助政策等内容,以帮助考生更好地了解东南大学的办学理念与招生政策。

### 一、学校概况

东南大学是中央直管、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入选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南京,占地面积超过6300亩,拥有四牌楼、九龙湖、丁家桥等多个校区。

作为我国最早建立的高等学府之一,东南大学素有“学府圣地”和“东南学府第一流”的美誉。其前身为1902年创办的三江师范学堂。1921年,在著名教育家郭秉文先生的倡导下,以南京高等师范学校为基础正式成立东南大学,成为当时国内仅有的两所国立综合性大学之一。郭秉文先生担任首任校长,广纳贤才,汇聚了数十位著名学者与专家,形成了“北大以文史哲著称、东大以科学名世”的佳话。1928年,学校更名为国立中央大学,设有理、工、医、农、文、法、教育七个学院,学科门类之全、规模之大居全国高校之首。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文理等科迁出,以原中大工学院为主体,合并复旦大学、交通大学、浙江大学、金陵大学等校的相关科系,在原址建立南京工学院。1988年5月,学校恢复更名为东南大学。2000年4月,原南京铁道医学院、南京交通高等专科学校与东南大学合并,南京地质学校也并入其中,组建了新的东南大学。

经过百余年的发展,东南大学已成为一所以工科为主要特色,涵盖理学、工学、医学、文学、法学、哲学、教育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

### 二、办学特色

1. **学科专业建设与优质教学资源** 学校设有64个本科专业,依托20个国家级及省级重点学科,汇聚了包括11名院士、28名长江学者、503名博士生导师在内的2000余名教师,形成了丰富的专业办学资源。现有国家特色专业17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及建设点28个、国家精品课程32门、省级优秀课程(群)60余门。各专业在通识教育基础课程和大类学科基础课程平台之上,以二级学科为主线,精炼教学内容,紧跟学科前沿与实际应用,构建了专业主干课程(群);同时,为适应灵活的专业发展需求,设置专业方向课程,形成了科学先进的课程体系。

2. **教学改革与培养模式** 学校充分发挥以工科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优势,遵循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融合的理念,按照“加强通识基础,拓宽学科基础,凝炼专业主干,灵活专业适应”的总体思路,实施通识教育基础上的宽口径专业培养模式。采用“理论教学、实践教学、自主研学、网络助学”四位一体的教学模式,精简课堂教学,强化实践环节,鼓励自主研学,注重培养学生获取知识、运用知识及创新实践的能力。学校大力推进大学生科研计划,鼓励学生参与各类学科竞赛、科技创作,充分利用学校优越资源,提早进入科研活动,培养专业特长与创新能力。

3. **灵活的学分制与弹性学制** 学校实行灵活的学分制和弹性学制,赋予学生更多选择权和自主空间。学生可在教学计划框架内,根据自身学习基础选择课程与学习进度,激发主动学习热情,促进个性发展。入学一年后,符合“转系、转专业实施细则”的学生可提出申请,经考核合格后转入新专业学习。实行大类招生和大类培养的专业,学生可在专业分流时根据方案选择专业方向。学生修完基础课和技术基础课必修学分后,可根据社会需求自主选择本学科专业方向。学生可提前毕业,也可延长学习年限,在八年内分阶段完成本科学业。

4. **拔尖创新人才培养** 学校坚持因材施教,构建了由点到面、立体交叉的优秀生培养体系。成立以杰出校友吴健雄命名的“人才培养特区”——吴健雄学院,考生可通过直接报考理工实验班或录取到电类、机械动力类、土木建筑类等专业的优秀学生自愿申请、经考核择优转入。吴健雄学院以“强基础、强实践、强能力、成大器”为目标,聘请优秀师资,组织小班教学,强化理论基础,突出自主研学,为学生个性发展与创造性发挥提供良好环境。两年后,学习优秀的吴健雄学院学生可按学校规定重新选择专业。学校还面向全体学生进行各专业3%学习优秀生的遴选培养,在部分院系组建教改试点班,并在生物医学工程、临床医学等专业开展长学制优秀人才培养。

### 三、办学地点、学习形式与证书

1. **学校全称**:东南大学 **隶属单位**:国家教育部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四牌楼二号 2. **办学性质**:公办重点本科 3.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4. **基本学制**:四年、五年、七年 5. **证书**:按照国家规定颁发东南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颁发东南大学学位证书。

### 四、招生计划

我校在各省的招生专业与计划数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考生也可访问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主页查询,或向招生办公室索取招生简章。

### 五、报考与录取

#### 1. 报考 1)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东南大学。 2) 江苏籍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中,物理或历史科目等级须达A级或以上,另一门选测科目等级须达B级或以上;报考医学类专业(生物工程专业除外)的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须达2B级或以上。同等条件下,学业水平测试4门必测科目级别为全A的考生优先。 3) 艺术类专业面向江苏、浙江、江西、山东、福建、湖南、湖北七省招生,文理兼收。江苏省考生参加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其他省份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若考生所在省组织统一考试,考生仍需参加且成绩合格)。详情见《东南大学201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4) 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考生须经我校考核确认后方可报考。详情见《东南大学2010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和《东南大学2010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 2. 录取规则 1) 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 2) 调档比例按不超过计划数的120%进行,实行远程网上录取;专业之间按“有专业级差”模式录取。满分为900分的省(市、自治区)专业级差为5分;其他考分形式的省(市、自治区)为1-5分。 3) 江苏籍考生根据选测科目测试等级实行加分投档:物理科目A+加2分,非物理选修科目A+加1分,两项可兼得。 4) 实行按志愿录取。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时,方录取第二志愿及以后考生。 5) 体检标准:执行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制定的“东南大学招生体检标准”。 6) 认可各省(市、自治区)对优秀生、特长生及其他照顾政策的加分,录取时按实际投档成绩进行专业投档。 7) 不限制应试外语语种,但进校后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8) 录取结果公布: a. 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关渠道 b. 我校招生办公室主页(http://zsb.seu.edu.cn) 考生录取信息以我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为准。 9) 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区生源不平衡及其他特殊情况。

#### 3. 其他 1) 继续在各省(市、自治区)当年度招生工作文件要求范围内开展工作。 2) 继续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详情见《东南大学2010年自主选拔录取实施方案》。 3) 继续招收符合条件的保送生,详情见《东南大学2010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4) 继续招收少年大学生,详情见《东南大学2010年少年生招生简章》。 5) 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专业以高考成绩、预科学校学习成绩及我校自命题测试成绩为依据择优选择。招生专业由相关省(自治区)公布。 6) 继续从部分重点中学提前招收外国语言文学类(日语)专业学生,详情见《东南大学2010年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日语)招生简章》。

### 六、新生入学

1. **体检** 新生入学时,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视情况调整专业或退回生源所在地。

2. **收费** 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费用。学校遵循属地原则,按江苏省物价局审核标准收费。 1) 学费:普通专业46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生·年 2) 住宿费:600-1200元/年(视住宿条件而定)

3. **奖励** 1) 高考奖励:高考成绩达所在省份前20名者,奖励20000元/人;前50名者,奖励10000元/人(不重复得奖,不限名额)。 2) 奖学金:设有校长奖学金、校友奖学金、企业奖学金、课程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总金额约1200余万元/年,覆盖面广。

4. **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1)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6000元/年额度的国家助学贷款;江苏、湖北、陕西、甘肃、重庆五省市学生可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 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长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及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奖助学金。 3) 勤工助学:学校设立300万元勤工助学基金,用于支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内适当岗位临时工作的酬金。 4) 困难补助:对特别困难学生给予适当补助。 5) 学费减免:实行“先贷后免”政策,对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特困生,根据贷后一年综合表现,减免全部或部分学费。 6) 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通过“绿色通道”按时报到,缓缴学费、住宿费,入学后根据核实情况分别予以资助。 7) 社会资助。

### 七、监督与保证

1. 学校成立以主管校长为组长的“东南大学本科生招生领导小组”,加强招生工作领导,制定招生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招生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 2. 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3. 成立以校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全程监察招生过程,确保公平、公正。

### 八、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 邮编:211189 电话:025-52090271 传真:025-52090273 电邮:zhaoban@seu.edu.cn 网址:http://zsb.seu.edu.cn

### 九、本章程由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