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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科技学院2011年面向江苏省的招生章程现已正式发布。为全面落实依法治招、公正选拔、公平竞争的基本原则,深入推进招生“阳光工程”,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以及《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办学情况,经认真研究后制定,旨在为考生提供清晰、透明的招生政策和录取依据。
一、 学校概况: 金陵科技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目前拥有江宁、幕府、白下三个校区,占地面积接近1600亩,校舍建筑总面积约为50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达89万册,电子图书约3300GB,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约1.4亿元。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1000余人,全日制在校学生19000余名。师资队伍中拥有一批全国优秀教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级教学名师以及学术造诣深厚的学科带头人,另有数十名教师入选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及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等培养计划。
学校下设商学院、人文学院、园艺学院、动物科学与技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信息技术学院、艺术学院、材料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龙蟠学院(公有民办)等11个二级学院,以及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公共基础课部等3个教学单位。开设涵盖经济学、文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等五大学科门类的40多个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现有会计学、设计艺术学、蔬菜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预防兽医学等5个校级重点学科,以及结构工程、旅游管理学、计算机应用技术、材料学、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企业管理、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中国古典文献学、通信与信息系统、金融学等10个校级重点建设学科。其中,会计学、设计艺术学为江苏省重点建设学科;会计学专业被列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服装设计与工程、动画等5个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学校拥有1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6个校级优秀教学团队,建有电子电工、经济管理、建筑智能化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3个校级实验中心,共计140个实验室。近年来,学校承担部、省、市级等科研课题200余项,获得部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和科技进步奖40余项,多项科技成果成功实现产业化,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 办学特色: 学校坚持“地方性、应用性、教学型”的办学定位,确立了“特色办学,质量强校,人才兴校,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以及“需求导向,能力为本,知行统一,重在创新”的人才培养理念。学校始终彰显应用特色,谋求科学发展,不断完善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体系,致力于培养适应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具有开拓精神、面向生产、管理、经营和服务一线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多年来,学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输送了大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毕业生广受社会各界欢迎,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众多毕业生已成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骨干力量。
学校高度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自1995年起,先后与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法国、荷兰、美国等国家的高等院校开展合作办学,致力于培养具备开放思维、国际视野和参与国际竞争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三、 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则 (一)、报考条件: 1. 普通类本科专业: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需达到BB,必测科目等级需达到4C,技术科目须合格。 2.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需达到BC,必测科目等级需达到4C,技术科目须合格。 3. 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需达到4C,选测科目测试等级视为相应必测科目测试等级。
(二)、录取规则: 1. 新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以及“学校负责、省招委监督”的原则。 2. 对于进档考生,学校采取选测科目等级加分政策:1个A+加3分,1个A加2分。在考生总分基础上加上等级加分后进行排序,采用“分数清”的方式安排专业,以此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 3. 对加分后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的投档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按外语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再相同,则按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排序。 4. 艺术类考生按投档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再相同,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再相同,按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排序。 5. 外语语种要求:除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对外汉语、软件工程(嵌入式软件人才培养方向)等专业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入学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报考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对外汉语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满分120分)。 6.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意见》的规定外,对于有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白癜风等情况的考生,不宜就读国际经济与贸易、行政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重大疾病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7. 预留计划的使用条件须符合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普通类选测等级为1B1C,中外合作办学为CC,并由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8. 录取通知及公布:学校根据网上远程录取结果,并经省考试院审核批准后,填写录取通知书,直接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被录取考生。录取结果将通过考试院规定的渠道及我校招生信息网及时向考生公布。
四、 办学地点、学习形式和毕业文凭: (一)、学校地址:江宁校区:南京市江宁大学城弘景大道99号;幕府校区:南京市和燕路行知园。 (二)、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三)、学制:本科四年或五年。 (四)、毕业文凭:按照国家规定,由金陵科技学院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并经电子注册的毕业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五、 收费标准和资助措施 (一)、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代办费用。我校严格按照江苏省物价局和江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 1. 学费:艺术类本科专业6800元/生·年;普通类本科专业4600元/生·年;软件工程(嵌入式软件人才培养方向)专业644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8000元/生·年(到外方学习时的学费按外方高校留学生标准收取,详见招生简章)。 2. 住宿费和住宿条件:住宿费为800-1500元/生·年(视学生所在校区及学校统一安排的住宿条件确定)。我校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江宁校区配有空调、热水器等设施,正在全面改造的幕府校区将按江宁校区宿舍条件配备。
(二)、资助措施: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建立了绿色通道,采取“奖、助、补、减、贷”五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并启动国家助学贷款工程,考生还可申请生源地贷款。此外,学校还与社会、企业联合举办爱心活动,对家庭确实困难的学生给予一定资助,帮助特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六、 监督: (一)、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信誉。学校的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均可在网站或相关招生资料上查询。 (二)、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三)、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生工作,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七、 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大学城弘景大道99号 金陵科技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 邮政编码:211169 咨询电话:025-86188800、86188088、86188811(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jit.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jitzs.university-hr.com/ 招生电子邮箱:zjc@jit.edu.cn
八、 其他: (一)、金陵科技学院江苏省招生代码:1128;金陵科技学院国际合作专业江苏省招生代码:1728。 (二)、本章程适用于本年度金陵科技学院本科招生。 (三)、本章程由金陵科技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