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江苏省)**
**学校概况** 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由江苏省人民政府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在全国高职院校中具有重要地位,是国家重点建设的100所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 - **学校全称**: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 - **学校代码**:江苏省代码为1297,全国代码为10958 - **办学性质**:国有公办 -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 - **学校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东路105号
**一、录取规则** 1. **普通类录取规则** (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等方面表现。对于符合投档条件的普通类考生,按照“先看分数、后看等级”的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普通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需达到4C1合格标准,选测科目需达到CD等级。 (3)英语类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 (4)所有专业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5)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定。 (6)普通类专业录取时,按“先分数、后等级”原则排序,依据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按平行志愿顺序进行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比较语文和数学两科成绩之和,分数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采用“专业清”方式决定是否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已满额时,将根据后续志愿顺序依次录取。
2. **艺术类录取规则**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满足艺术类志愿填报的基本条件(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三门)。美术类专业录取时,按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后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平行志愿顺序进行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
3.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及招生条件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4.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请在联系电话栏中填写家庭电话或手机号码。
**二、奖助贷措施**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以及由企业赞助的各类奖学金。综合素质优秀或在校级及以上竞赛中获奖的学生,可获得400元至2000元不等的奖励;若在国家级或国际级赛事中获奖,学校将给予2000元至10000元的重奖。此外,学校还设有新生高分奖学金: - 普通类新生中,省内排名前10位者,每人一次性奖励现金4000元;排名第11至30位者,每人一次性奖励现金1000元。 - 艺术类新生中,省内排名前3位者,每人一次性奖励现金4000元;排名第4至8位者,每人一次性奖励现金1000元。 - 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新生中,还将选出3名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每人给予10000元的奖助学金。
学校设有助学基金,为在校期间生活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专项资助。同时,学校在校内外设置了勤工助学岗位,帮助贫困学生通过劳动获得报酬,以缓解学习和生活费用压力。
家庭经济困难的江苏籍学生可申请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自2008年起,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所属高级中学认定、具备申请资格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的农村信用金融机构申请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的助学贷款,用于支付学费和住宿费。
**三、毕业生就业情况** 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已在“长三角”地区建立了200多个稳定的就业基地。毕业生就业率长期位居省内高职院校前列,连续七次荣获“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并于2009年荣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学校与澳大利亚堪培门学院、科廷大学、埃迪士·科文大学以及荷兰萨克逊大学等国外高校开展合作办学,学生在读期间或毕业后可赴国外继续攻读本科学位。
**四、收费标准** 1. **学费**: - 普通类专业:4140元/年 - 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 -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0000元/年
2. **住宿费**:500元至1200元/年
**五、附则** 本章程由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 招生热线:0513-81050011、0513-81050057(兼传真) - 招生监察电话:0513-81050007 - 学校网址:www.nttec.edu.cn - 招生就业处网址:www.zjc.nttec.edu.cn - 电子邮箱:zhaoshengban@nttec.edu.cn - 短信平台:0513-81050054 - 邮政编码:226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