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海工学院2011年面向省外招生章程网址是多少排名怎么样

**淮海工学院2011年面向省外招生章程**

**导读:** 本章程依据国家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明确淮海工学院2011年面向省外考生的本科招生政策与录取流程。内容涵盖学校基本情况、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及入学资格复查等关键信息,供考生及家长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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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淮海工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及艺术类本科专业的省外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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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为淮海工学院,国标代码为11641。主校区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苍梧路59号,邮政编码222005;通灌校区位于连云港市新浦区通灌南路108号,邮政编码222001。

**第四条** 淮海工学院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具备本科教育资格及学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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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五条** 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六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各专业录取时不对男女生比例设限。

**第七条** 在实行传统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依次录取后续志愿考生。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优先录取平行志愿考生;若平行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征求平行志愿的考生。

**第八条** 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用“分数优先”方式。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若投档分相同,则优先录取语文和数学成绩总分较高的考生。

**第九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在组织专业校考的省份,按文化统考成绩与校考成绩相加后的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其他省份,按所在省有关政策执行,使用所在省文化及专业统考成绩,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投档分相同,则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

**第十条** 对实施考试科目改革试点的省份,按所在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英语专业和朝鲜语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仅招收英语或日语语种考生。非外语专业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其他语种考生请慎重报考。

**第十二条** 各专业对考生体检的具体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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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其他**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第十五条** 关于学校概况、专业介绍、奖助贷困补政策等详细信息,请参阅招生简章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布的内容。

**第十六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淮海工学院毕业证书,并以该名称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淮海工学院授予相应学位。

**第十七条** 学校网址:www.hhit.edu.cn;招生办公室电子邮箱:hhitzsb@163.com;咨询电话:0518-85895135、85895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