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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三江学院招生章程**
**高校代码:** 11122(国标代码) **高校名称:** 三江学院 **院校地址:** - 主校区: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龙西路10号 - 东校区: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花神大道128号 - 南校区: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宁水路16号 **办学层次:** 本科、专科 **招生类型:** 全日制普通高校 **办学类型:** 民办高校
**三江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江苏招生代码:1601、1771(国际合作办学))**
为贯彻落实依法治招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确保2011年招生工作顺利开展,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保障录取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 一、学校简介(另文)
### 二、招生原则
我校以全国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各方面表现,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 三、专业招生计划
### 四、录取规则
1. 江苏省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本科为BC,专科不限。 2. 我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人数的110%以内。 3. 对于江苏省报考我校的考生,进档后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式。 4. 按照我校在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专业录取。除总分外,报考外语类及国际合作办学班的考生将参考外语成绩;报考文科类的考生参考语文成绩;报考理工科类的考生参考数学成绩;报考对外汉语专业的考生,英语成绩须达到各省英语科目总分的70%以上。 5. 我校认可各省的加分政策,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其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6. 同批志愿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原则,专业之间不设级差。 7. 若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8. 日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日语或英语,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 9. 按照国家关于艺术类考生的规定,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审阅档案时,按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的总分排序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则按艺术分排序录取。 10.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11. 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经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12.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学校或单位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如生源所在省统一寄送个人档案,新生需索取相关证明),报到时移交学校。 13. 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及学校规定的相关证件、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逾期一周者,除因不可抗拒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14.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招生规定进行身体复查,体检合格方可注册。对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者,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 五、选择性招生须具备下列条件
1. 在相应录取批次填报我校志愿。 2. 投档分达到同批次选择性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 3.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符合我院填报志愿要求,选测等级本科须达CC(含)以上。 4. 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高中阶段参加经我校认可的省级以上科技、文化、体育、艺术及素质教育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2)高考单科(语、数、外及选测科目)成绩在相应科目中位列省排名前5%的应届毕业生; (3)高中阶段受省级以上表彰的应届毕业生; (4)我校“优质生源基地”中学推荐的平时成绩优秀的应届毕业生; (5)为我校建设与发展作出较大贡献者的子女。
考生应在各录取批次招生前向我校提出选择性招生申请,经校招生委员会集体研究同意,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可使用选择性招生计划自主录取。
### 六、体检标准
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体检要求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 七、组织机构
1. **三江学院招生委员会**:由主管校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 **三江学院招生办公室**:是负责组织和完成招生日常工作的常设机构。 3. **三江学院招生监察工作组**:由学校纪委等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监督招生录取全过程。
### 八、学费标准及奖助金措施
**学费:** - 本科、专科:13000元/年 - 艺术类:14000元/年 - 中外合作办学:19000元/年
**住宿费:** 1100-1600元/年
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包括新生奖学金、学年奖学金、优秀贫困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企业名人奖学金等。
- **新生奖学金:** 凡填报我院(未完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须为第一志愿报考)且报到注册,高考总成绩排名本、专科前10名者,可获得5000元/生;排名第11-50名者,可获得2000元/生。 - **学年奖学金:** 每学年结束时,所有课程学分均通过正常教学安排获得(不含补考、缓考、免修),且无违纪处分记录者,可参评。平均学分绩名列本年级本专业前5%者,获一等奖学金3000元/生·年;名列前5.01%-10%者,获二等奖学金1500元/生·年。 - **优秀贫困生助学金:** 从2007级起,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家境贫困的优秀学生可参评,设置比例为10%,奖金额度为2000元/生·年。 - **国家奖学金:** 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学生,金额为8000元/生·年。 - **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由学校推荐申报,金额为5000元/生·年。 - **国家助学金:**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由学校推荐申报,设一、二、三等,金额分别为4000元/生·年、3000元/生·年、2000元/生·年。
部分院(系)还设有企业奖学金,用于奖励优秀学生和优秀贫困生。此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以缓解经济压力,完成学业。
### 九、证书颁发
三江学院本、专科学生毕业后,颁发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本科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
### 十、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 **咨询电话:** (025)52893319、52896352、52896387、52896334、52896327、52896376、52896322、52896467、52896935、52896445、52896423(6月10日-8月30日开通) **办公电话:** (025)52897065、52897064(兼传真)、52897076
2. **学校网址:** http://www.sju.js.cn **招生网址:** http://zsb.sju.js.cn
3. **网上咨询:** http://wszx.sju.js.cn **录取查询:** http://lqcx.sju.js.cn
4. **E-mail:** admission@sju.js.cn
5. **办学地址:** - 主校区: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龙西路10号 - 东校区: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花神大道128号 - 南校区: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宁水路16号 **邮编:** 210012
### 十一、其他
本章程由三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